法制网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黄洁 实习生孔一颖 因为在家实验制造毒品,有机化学专业硕士毕业生刘某被诉至法院。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刘某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据悉,今年27岁的刘某是江西人,研究生毕业后,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到北京一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从事药物筛选、有机合成等研究。然而,认为自己有更大作为的刘某并不满足现状,而是辞职来到昌平区,和一个朋友住在出租屋内。
根据刘某供述,由于室友吸毒,他渐渐对毒品产生了兴趣,萌生了想要实验制造毒品的想法,随后,刘某首先从药剂学书上查找了相关理论知识,又在网上学习了如何制造毒品的方法。因为自己具有化学的专业背景,他对自己“实验”颇有信心。接着,刘某又从网上买到了色素、咖啡因、香料、压片机等材料,还通过室友拿到了少量的甲基苯丙胺。一切准备完毕后,2012年8月21日,刘某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开始了第一次“实验”。根据网上查到的制毒方法,刘某按照一定比例将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混合,并在混合物种加入色素等材料烘干,并压片制成麻古。
随后,刘某在其居住地被民警查获,刘某制作的重0.74克白色晶体、6.1克红色粉末以及150毫克红色液体中均被检出甲基苯丙胺。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使用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材料混合、加工制造麻古,其行为已经构成制造毒品罪,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化学硕士家中做实验制造毒品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