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为生儿子涉嫌重婚被刑拘

2012年12月21日21:58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温州12月21日电(记者 李飞云 实习生 叶青 通讯员 林叶)温州苍南苏某结婚近20年,婚后有女,因家里三代单传,苏某就与人同居,生了儿子,还要与妻子离婚。12月20日,浙江温州苍南警方抓获犯重婚罪的苏某。

  2012年4月6日,一名年近40的女子来到苍南县钱库派出所报案称其丈夫涉嫌重婚案,要求立案查处。受案后,钱库派出所经过数月调查、取证,于2012年12月20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

  据悉,报警的女子项某与丈夫苏某,94年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婚后不久便诞下长女。然而女儿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多大的欢喜,丈夫苏某家里三代单传,一直想要一个儿子。所幸丈夫并没有特别大的反应,此后两个人平平淡淡的过起了三口之家的小日子。

  10年前,丈夫说要去江西南昌做生意,从此二人过起了两地分居的日子。五、六年前,项某听到一些传闻说丈夫在江西与另一女子有暧昧关系,很可能已经同居了。

  项某本想和丈夫大闹一场离婚了事,但想到女儿已经那么大了,而自己的年纪也大了,离婚这事对自己对女儿都有很大的影响,便忍了下来。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她决定再次怀孕。可是,令他失望的事是,她又生了下了一个女儿。

  2011年7月,丈夫回到家中,向她提出了离婚,项某坚决不同意。2012年3月,项某去南昌想看看丈夫,却发现丈夫已经与一女子同居,手里还抱着一个3岁大的男孩。心灰意冷的项某回到家中,去钱库派出所报了警。

  经审查,谢某对自己所犯行为供认不讳。94年3月份,谢某与项某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二女。2010年以来,谢某在江西南昌做生意后长期未回,并与一名离异女子官某在当地购房、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已构成事实婚姻,犯了重婚罪。

  10年前,谢某在钱库箱包市场做箱包时与房东官某熟识。官某离婚后去了江西南昌做生意,不久谢某也去了江西,两个人就一起做生意,开始有点暧昧关系。在此期间,家中父母一直提起想要个孙子,随着年龄增加苏某也觉得应该要个儿子养老,五、六前年,妻子再次怀孕却生下一个女儿。而让他惊喜的是,官某怀孕并于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欣喜若狂的他下定决心要与妻子离婚,不想妻子不同意。他便回到了南昌与官某生活,二人正式以夫妻相称。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苍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原标题:温州一男子为生儿子涉嫌重婚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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