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马新 高超)本报11月29日报道的《非法制造假发票超亿元》一案,日前已由东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泮某因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泮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购买伪造的纸质发票、印章,使用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非法制造建筑业统一发票23份,票面金额993万余元;地方税务局机打发票138份,票面金额1750余万元;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817份,票面金额9590余万元。共计制造上述发票978份,票面金额1.2亿余元。其中,向天津市某机械制造公司等出售非法制造的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价税合计额387万余元。
今年5月24日,被告人泮某被抓获归案。
(原标题:非法制售发票被告人判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