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26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再次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增至家庭人均580元/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增至家庭人均460元/月。
据了解,与现行的低保标准相比,2013年实行的新标准城市家庭人均上调了60元/月,调整幅度为11.54%;农村家庭人均上调了80元/月,调整幅度为21.05%。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维持现行标准家庭人均740元/月。
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7.8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0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74万人。
(原标题:北京上调城乡低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