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包工头无力赔 建筑公司应该担责

2012年12月27日05:19  扬子晚报

  工伤后包工头无力赔建筑公司应该担责

  接听时间:26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先生:我日前在一个包工头手下干活,不慎摔伤,包工头无力赔偿,建筑公司说我与他们没有劳动关系,请问我能否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马律师:可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构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三点(1)主体合法。(2)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关系。(3)实施劳动行为并获取报酬。本案中,包工头是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董先生与建筑公司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建筑公司应该承担董先生的工伤责任。

  (原标题:工伤后包工头无力赔 建筑公司应该担责)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铁道部贪腐案开审 商人为刘志军介绍女星
  • 【体育】曼联3度落后91分钟绝杀 麦蒂获CBA首胜
  • 【娱乐】赵普回应毒胶囊事件:央视让我避风头
  • 【财经】药鸡事件发酵:麦当劳承认六和是供应商
  • 【科技】12306网站订票系统三天内两度瘫痪
  • 【博客】马未都:高铁服务是软肋 舌尖上的京剧
  • 【读书】乱象丛生:全面盘点二战后日本历任首相
  • 【教育】超三成青年有出国意愿 年龄越低越想出国
  • 【育儿】美国一妇女3分钟内产下5胞胎(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