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日本三重县四日市的美丽夜景
日本青森县博物馆附近一码头碧水悠悠 (陈强/摄)
羊城晚报记者 陈强
3月10-17日,羊城晚报记者参加了中国青年媒体工作者代表团访日活动。行程中,记者发现,不管是日本坊间,还是政府,都高度关注中国的大气污染问题,并特别安排了一场东京大学先端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竹川畅之准教授的讲座,痛陈日方在大气污染及治理方面的得失。
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短期内人群大量发病和死亡的事件,称为公害事件。20世纪世界环境“八大公害”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日本米糠油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四件发生在日本,而著名的四日市哮喘病就是因当地空气污染严重而引起的公害。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追求“经济高增长”的日本,多地遭遇过严重的空气污染,对此有切身之痛。
1、工业污染严重
四日市哮喘蔓延
二战之后,日本推行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经济发展路线,大力推动以既有的京滨工业带、中京工业带、 阪神工业带、北九州工业带四大工业带为核心,以“太平洋条形地带构想”为基础的建设“新产业城市” 规划,工厂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四日市,位于日本东部伊势湾海岸,近海临河,交通方便,是京滨工业区的大门。石油企业看中了此地的交通位置,在此设厂投产。自1955年建成第一座炼油厂后,四日市8年间相继兴建了三个石油化工联合企业,周围聚集了众多大小不等的化工厂。
污染问题,随之而来。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产生大量的硫氧化物、碳氢化物、氮氧化物和飘尘等污染物,使整座城市终年黄烟弥漫。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标准5-6倍,烟雾厚达500米,工厂邻近地区恶臭刺鼻,人们即便在夏日也不能开窗。
当地一个被认定为公害病患者的小学六年级女孩曾写下一首诗:“大家仰头望着天空,阴沉沉的黑洞洞。巨大的工厂在喷烟,放出了有毒的亚硫酸。今天硫酸也毒死了人,何时能还我蓝蓝的天?”
二氧化硫在大气中浓度达到一定程度,会强烈地刺激和腐蚀人的呼吸器官,导致呼吸阻力增加, 换气量减少。四日市居民长年累月呼吸肮脏的空气,很多人患有呼吸系统疾病。
1961年,四日市哮喘病大发作,患者中慢性支气管炎占25%,支气管哮喘占30%,哮喘支气管炎占40%,肺气肿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占5%。1964年,连续3天浓雾不散,哮喘病患者开始死亡。1967年,一些患者不堪忍受痛苦而自杀。1972年,四日市哮喘病患者达817人,死亡超过10人。因大气污染导致的呼吸道公害病“四日市哮喘”因而得名。
日本几乎所有的重要工业带都出现了类似情况,四日市哮喘病迅速蔓延全国。据日本环境厅统计,到1972年止,日本全国患四日市哮喘病的患者多达6376人。
水俣病的污染源:窒素株式会社排放的含汞污水(尤金·史密斯组照《水俣》)
日本先天水俣病患者的手
骨痛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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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众诉讼反击
捍卫碧水蓝天
环境恶化,人们健康受损。日本民众面对这一状况,没有选择坐以待毙,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纷纷抱团提起集体诉讼,捍卫自己的权利,保卫赖以生存的水源、土壤、空气。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公害运动由此引发。
1967年,四日市因企业公害而患哮喘病的9名居民,将电力公司、化学公司、石油提炼公司等6家企业告上法院,请求停止工厂运营和巨额损害赔偿。这是日本第一次因大气污染提起的公害诉讼,它与新泻水俣病诉讼、富山县骨痛病诉讼、熊本水俣病诉讼并称为“日本四大公害诉讼”。
当时,日本民法教授戒能通孝来到四日市,看到工厂群不停喷出浓烟的巨大烟囱,不禁仰望天空叹息:“这可太严重了!”但能否提起诉讼,他当时并没有把握,因为每家企业的排污,单看并没有超标。后来,因果关系认定果然成为四日市哮喘公害诉讼的关键难题之一。
官司打了4年10个月终获胜。当时法院打破传统责任追究认定,认定污染企业“共同的不法行为”,支持了原告全体的损害赔偿请求,但未承认停止工厂运营的请求。判决出来后引发连锁反应,日本政府连忙着手制定《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等相关法律。
在四日市公害诉讼之后,日本各地出现多个因大气污染提起的公害诉讼,如多奈川火力诉讼、千叶川铁诉讼、西淀川第一次诉讼、川崎第一次诉讼、水鸟诉讼、国道43号线诉讼、尼崎诉讼等。其中,最近一个著名的公害诉讼是东京大气污染诉讼。
1996年5月31日,因汽车废气污染而患有各种疾病的患者或死者家属102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其后几年间,又有受到同样损害的原告分别对相同被告提起诉讼,诉讼次数达到了6次,原告人数总计633名。
他们状告日本政府、首都高速公路公司、东京都自治政府在东京都修建了各种各样的道路,产生了大气污染,导致他们患有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等疾病,以及日本政府、东京都自治政府在限制汽车尾气排放方面不作为,应承担原告们的损害赔偿。
同时,原告们还状告丰田等7家汽车制造公司,理由是这些汽车制造商明知其生产的汽车排放的尾气影响环境,却不对其产品设置预防汽车废气的设施,任其排放废气,且大批量地制造和销售。
但按传统民事司法原则,原告在“损害”与“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上,负有举证义务,至少证明被告存在“过失”,不然不能得到赔偿。后来的司法过程中,东京大气污染诉讼的事实认定、因果关系就成了案件争议焦点。
2002年12月29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第一次诉讼作出了判决,被告和原告均表示不服,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9月28日,第一次诉讼的上诉审结,法院向原被告提出了和解建议书,希望双方通过和解解决问题。
直到2007年8月8日,历时134个月,6次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终达成和解,以被告出资设立大气污染患者医疗费资助制度、政府出台抑制汽车尾气排放对策以及汽车厂家拿出12亿日元和解金告终,但此时,633名原告中,已有107人因汽车废气污染造成的疾患死亡。
可以说,在日本治理污染的整个过程中,民间公害诉讼是缺一不可的推动力量,它以巨额损害赔偿倒逼政府、企业重视污染治理,敦促污染控制立法。
3月10日,上万民众前往日本国会反对重启核电站(陈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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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法保障升级
总量限排给力
“1960年左右发生的四日市哮喘病等空气污染问题,是随着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而来的。但是最开始,人们对此事并没有特别关注。”东京大学先端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竹川畅之准教授说。
竹川畅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1970年,东京杉并区首次出现光化学烟雾引起的身体疾病。当时,正在上课的东京女高中学生有40人当场晕倒,而1970年冬季发生光化学烟雾时期,有2万人患了红眼病。“之后,日本终于开始采取主要针对工厂等固定排放源的空气污染对应措施。”
竹川畅之认为,日本在空气污染治理上最成功的一点,就是针对主要的污染物质,通过立法采取行之有效的限排措施。“当时日本大气污染主要化学成分是硫化物,1969年,日本首次制定出二氧化硫的环境标准值。”
资料显示,1968年,日本出台《大气污染防止法》。1970年12月,召开了“临时国会”(当时被称为“公害国会”),修改了1967年《公害对策基本法》,删除了旧版中“维护生活环境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的条目,实际上是否定了“经济优先”原则,确定了“环境优先”原则。1970年、1972年、1974年,日本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止法》进行修订。
日本在全世界首次对硫氧化物进行“总量限制”,即依照环境标准值计算出指定区域容许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该区域所有单个排放源排放总量应低于容许总量。各地采取诸如更换燃料、节省能源、产业结构转型、排烟脱硫等措施,促使日本实现硫氧化物大幅减少。
从上世纪70年代后半期开始,日本硫氧化物排放引起的大气污染得到了明显改善。其硫氧化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在60年代中期曾达到顶峰——约500万吨,1974年采用总量限制后,开始呈现出迅速下降的趋势,到70年代末降低至约100万吨,80年代继续下降,到90年代以后,降至约50万吨,只有高峰期的1/10。
而随着汽车尾气排放的上升,自1981年起,日本开始在主要城市实施氮氧化物(NOx)限排措施。“1992年出台《汽车NOx法》,2001年出台《汽车NOx·PM法》,汽车尾气限排升级,这期间经过复杂的博弈过程。” 竹川畅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对健康有重大影响的PM2.5,日本直到2009年才制定环境标准。
2009年,日本政府制定PM2.5环境标准,与东京大气污染诉讼有直接关系。因为该案最后诉讼和解要求之一,就是环境省必须实施PM2.5健康影响调查,并组织专家对调查的评价结果进行专门研讨,从而研究切实可行的包括制定环境标准在内的对策。
日本政府的环境厅设立于1971年,2001年升格为环境省。目前,日本已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12个大市和85个政令市全部设立环境行政机构,基本形成以环境省(厅)为核心的全国性一体化行政管理体系。
日本环境部门的行政干预极为严格、彻底,凡达不到规定基准,一律停产或转产,没有其他的选择。一些高污染、高耗能型企业被关停并转,其余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向环保型转型。
上世纪80年代,公害教育出现在日本小学生的教材上。日本文部省还制定了学校环境教育规则,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的环境教育体系。
此外,日本政府还投入大量财力用于环境治理。1970年至1980年,日本直接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财政预算增长1.3倍。
工业排污与汽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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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安全神话破灭
能源污染同忧
3月10日代表团抵达东京。路上,记者看到长长的游行队伍前往日本国会示威抗议,表达反对建设核电站的诉求,人们愤怒地高喊“反对重启核电站”。而隔天就是东日本大地震两周年,当时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事故让日本民众至今心有余悸。据了解,当天约有1万人参与了游行。
而就在3月9日,日本著名作家大江健三郎带头举行反核集会,约有1.5万人积极响应。手持旗帜和标语牌的参加者,齐声高呼“福岛的悲剧不能重演”。“平时大家都要上班,今天是周日,所以很多人前来表达诉求。”代表团翻译德山素琴说。
这触碰到日本能源核心问题。曾长期雄踞世界经济体第二位的日本,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长久以来,日本能源自给率很低。在上世纪两次石油危机后,日本痛定思痛,决心致力于减少石油依存度,积极开发核电、天然气等新能源,到2008年时,石油为主发电的装机容量在总量中下降到了19.5%,而核电的装机容量则提升到了20.1%。
但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遭受核武器攻击的国家,日本对“核”危险性的认识是其他国家的民众无法想象的,在核电刚刚开始要引入日本时,日本国内就已出现非常强烈的反核、反核电气氛。
后来,日本政府依靠技术上“万无一失”的保证,宣传“核能工业绝对可靠”的“安全神话”,才使得大部分公众表示对核电安全有了信心。1999年2月的日本内阁能源调查数据显示,当时68.3%的人担心发生核事故,但69%的公众仍然支持政府发展核能。
在过去半个多世纪里,日本不断升级核电规模,成为世界第三大核电国,在其绵长的日本海岸线,共有55座核反应堆,它们向内陆输出电流,支撑起这个经济大国的电力供应。
在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约占电力供应3成的核电站相继停止运转。日本为了确保电力供应,加大了火力发电力度。据日本财务省汇总的贸易统计数据,2012年日本从非洲进口的液化天然气数量为877万吨,达到了2011年的2.1倍,创历史新高,非洲产液化天然气份额也上升到1成左右。
“增加火力发电的比重,减少核电比重,不管采取何种措施,都无法清除化石燃料当中的污染物,这些最终会排到空气中。一边是空气污染的担忧,一边是核电安全的担忧,这对日本是一个考验,需要长时间地寻找答案。” 竹川畅之说。
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研究员、“灰霾”一词诞生的见证者、中国灰霾评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吴兑指出,灰霾的形成和温室气体的来源、气候变化的原因是一致的,就是由于化石燃料的燃烧,这是个根本问题。
3月22日例行记者会上,针对记者关于“日中经济协会代表团团长称日本公司愿向中方提供改善空气质量的相关经验、技术”的提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方愿与日方开展有关领域的合作。
诚如旅日华人作家、日本神户国际大学教授毛丹青所说,日本很多城市都曾是工业污染重灾区,空气污染严重,但他们及早重视了,现在都治理得很好,日本冲在中国前面体验了很多苦,中国应吸取他们的经验教训早治理。
或许,这样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降低代价。
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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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还有什么招?
●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20世纪40年代初期,美国加州洛杉矶250万辆汽车每天有1000多吨汽车尾气被排入洛杉矶上空,在阳光作用下生成了光化学烟雾。1955年和1970年洛杉矶又两度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前者致使400多人因中毒、呼吸衰竭而死亡,后者使全市3/4的人患病。鉴于汽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污染,加州不断提高尾气排放标准,推动汽车和石油工业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目前加州汽车尾气有害物排放与60年代相比降低了90% ,油耗降低了一半,成为世界上汽车尾气排放清洁度最高的地区。
●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8日,英国伦敦一连几日无风,大雾笼罩着伦敦城,又值城市冬季大量燃煤,导致烟雾弥漫,能见度极低。仅仅4天时间,死亡人数达4000多人。此后,英国人开始反思空气污染造成的苦果,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1968年以后,英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随着法规的实施,到了1975年,伦敦的雾日已由每年几十天减少到了15天,1980年则进一步降到5天。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质量标准,我们现在PM2.5选择的是第一阶段推荐值75微克/立方米,跟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25微克/立方米,中间相差三个阶段,而短期死亡率会增加5%。这么几步走的话,每个阶段是五年就得20年,我估计得要二三十年。美国、欧洲,过去污染都非常严重,像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烟雾事件在大气污染史上都非常有名,我们还没有达到像它们经历过的那种严重程度。而从欧洲和北美治理的过程看,他们都经历了50年,我们至少要打个对折,要二三十年。 ——灰霾专家吴兑
(原标题:世纪之殇:日本史上的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