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02月19日07:1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 乔家华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深圳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全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我市经济运行总体稳健,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反映,2013年来源于深圳的公共财政收入预计达到4818亿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731亿元,增长16.8%,占35.9%;中央级收入3087亿元,增长2.2%,占 64.1%。

   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占比划分,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约1498亿元,增长12.7%;非税收入完成约233亿元,增长53.1%;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为86.6%。

   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274亿元,增长46.1%;营业税423亿元,增长0.5%;企业所得税288亿元,增长6.7%;个人所得税138亿元,下降0.5%;土地增值税107亿元,增长6.6%;城市维护建设税100亿元,增长15.8%;契税81亿元,增长58.4%。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约1671亿元,增长6.5%,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7亿元,下降0.5%;教育支出274.2亿元,增长11.4%;科技支出131.6亿元,增长6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亿元,增长6.4%;医疗卫生支出100.5亿元,下降4.6%(剔除基建支出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18.4%);节能环保支出140.1亿元,增长29.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6.7亿元,增长8.5%;农林水支出60.1亿元,增长34.7%;交通运输支出106.8亿元,增长6.7%;住房保障支出 63.8 亿元,增长21.9%。

   (3)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债务收入等,预计全市财政总收入2092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预计全市财政总支出2015亿元。总收支相抵后,全市结转结余77亿元。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47亿元,增长19.1%,比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年度本级调整预算(1027亿元)增加20亿元,超收部分已全部转作预算稳定调节金。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完成861.8亿元,增长12.7%;其中:增值税139.6亿元,增长63.3%;营业税292亿元,下降1.3%;企业所得税203.4亿元,增长10%;个人所得税83.2亿元,增长1.5%。非税收入185.4亿元,增长67.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9亿元,增长7.4%,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亿元,下降8.2%;教育支出137.6亿元,增长25.2%;科技支出120.5亿元,增长7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亿元,增长24.3%;医疗卫生支出53.1亿元,下降13.9%(剔除基建支出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38%);节能环保支出126.4亿元,增长27.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8亿元,增长12%;农林水支出39.6亿元,增长24.1%;交通运输支出78.7亿元,下降0.6%。

   (3)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收入、债务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预计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404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体制结算支出等,预计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379亿元。总收支相抵后,当年市本级结转结余2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98.8亿元,增长6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4.6亿元,增长70.1%,主要是因前海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61亿元,增长1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81.3亿元,增长4.7%。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97.7亿元,增长60.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7.7亿元,下降40.6%,主要是2012年动用国土基金历年滚存结余安排支出85.1亿元,导致当年支出基数较高,剔除此因素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可比口径下降6.5%。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2013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1、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更趋协调,在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我市财政收入保持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2013年,在我市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和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的带动下,全年来源于深圳的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达到4818亿元,增长7%,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731亿元,增长16.8 %。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年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6.6%,税收收入仍处于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接近七成,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财政收入上得到体现。

   同时,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营改增”试点和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改增”试点运行一年以来,我市“营改增”纳税人约20万户,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81.5亿元,减负面平均达98%。随着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双扩围,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抵扣链条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全市总减税规模已累计达到79.5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实现净减税42.8亿元,减税幅度34.4%;非试点纳税人受益抵扣范围扩大减税33.9亿元。

   2、金融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税收增长较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初具规模,反映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果

   2013年,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税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是第三产业的税收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以2013年1-11月为例(下同),我市第三产业税收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64.9 %,比2012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增收约167亿元,增长10.6%,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0%。二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金融业税收比重居各行业前三位。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金融业占全市税收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9.2%、18.7%和18.6%,三大行业税收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60%。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重要税源。我市互联网、新能源、生物、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税收约378亿元,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14.2%。

   3、财政支出优先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2013年,市区两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水平相匹配的民生保障机制,全市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1061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3.5%,比上年提高约2.6个百分点,落实市政府年初出台的111件民生实事经费共计327亿元,确保各项民生实事经费保障到位。

   全市教育支出274.2亿元,增长11.4%。加快普惠制幼儿园建设,为全市21.5万名儿童发放健康成长补贴;全年拨付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4.46亿元,惠及约10万名中小学生,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00.5亿元,可比口径增长18.4%。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疗机构;改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机制,实施免费婚检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工程;全力支持市儿童医院等公立医院的改扩建工程建设和开办,全市新增投入使用病床1042张,缓解就医难问题。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亿元,增长6.4%。全市安排就业再就业投入约11亿元,新增就业人数约8万人;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支持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投入,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支持将外来劳务工纳入地方补充医保;不断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560元。

   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40.1亿元,增长29.7%,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幅增加大气质量提升、黄标车淘汰更新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投入,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市民创造“天更蓝、水更清”的生活环境。

   全市交通运输支出106.8亿元,增长6.7%,进一步完善公交财政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行;大力支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了34条断头路,改善了80个片区的交通环境,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68 条,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全市住房保障支出63.8亿元,增长21.9%,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万套,竣工2.2万套,供应2.7万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城市绿化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入,切实提高民生福利水平,加快民生幸福城市建设。

   4、加大对经济和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和“促转型”

   一是全力稳增长。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2013年市本级用于政府投资的财政性资金达到255亿元(公共预算216亿元、国土基金36.5亿元、专项资金2.5亿元);并积极向中央财政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亿元,重点投向保障性住房、教育、交通和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同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区一体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存量资金优先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着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和人才投入53.1亿元,增长 11.3%;资助了1626个技术攻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础研究、技术标准研究等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和奖励新引进 10个海外高层次创新团队、42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为 7.21万名人才提供租房货币补贴,资助专利、标准5.2万件;充分利用存量资金,筹集6亿元启动了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有效撬动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30亿元,组织实施专项扶持计划共6批次,扶持项目共2154个,积极落实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

   三是强化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2013年,我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约5亿元,市本级年度预算安排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15亿元,加快推进包括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程和低碳服务产业培育工程等八大工程在内的深圳国际低碳城项目建设,在实施原特区内404个小区排水管网改造的基础上,将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接驳与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奖励范围由原特区内扩大到原特区外, 改善原特区外水环境,推动特区一体化发展。

   四是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落实促进经贸发展33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全年市财政安排商贸、会展、外经贸发展、“主打两个市场”等专项资金11.2亿元,支持开展市政府批准的49个境外展览、经贸推广和招商推介活动,支持1492家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国内经贸科技展会。继续完善多层次政策性融资平台,通过降低贷款风险、设立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引导资金投入等措施,以财政“小资金”撬动金融“大资源”。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开展了535笔再担保业务,涉及金额40亿元,服务中小企业超过2600家;互保金平台累计通过预审贷款353笔,贷款金额266亿元,“重点民营企业池”中企业已超过350家;创投引导基金已正式签约设立的子基金达到10只。

   (四)2013年财政改革管理情况

   2013年,市财政部门继续深化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质量。

   一是积极支持并配合市人大,推动了我市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规程的通过和实施,并实质性地启动了2014年市本级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编制工作。明确从2014年起,市政府正式将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格式和统一程序编报,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一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保本级政府所有收支均纳入市人大审查监督范围。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出规范化水平。切实延长预算编制周期,本级部门预算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模式。细化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编制,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中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和住房保障等九类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进行编制;涉及到使用上述支出科目的单位的部门预算也细化到项级科目编制;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也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编制。逐步规范新区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三是深化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认真开展财政体制中期评估工作。根据第四轮财政体制实施两年多来的评估情况,立足于现行体制框架,在确保体制总体稳定和市区财力格局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按照优化体制机制、落实财随事转和加大转移支付的原则,重点解决体制运行存在的局部问题和具体事项,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特区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严控行政经费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勤俭办事,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预算单位2013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比2012年压缩5%的政策(不含学校、医院),确保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2012年实际执行数分别压缩20%、10%和5%,全年共压缩市本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计9702万元,将压缩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各项事业发展。

   五是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预算的透明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2012年本级决算和2013年本级预算已全面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落实好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鼓励部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市本级39家有关政府部门全面公开了部门预算,48家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我市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纳入了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实行绩效评价。

   六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质性地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在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要求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均必须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从中选择8个部门9个项目作为试点,试点绩效目标管理,量化任务目标;通过对普惠性幼儿园、困难群体帮扶和新增及调整公交线路等项目的绩效评价,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更好服务公众提供参考。

   七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按照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滚动安排的原则,对市本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要求各预算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项目须分别申报采购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支付计划,总投资规模中需于当年支付的部分,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

   八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会计管理等领域的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市本级公务卡改革已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推进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圆满完成了2012年度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面推进市区966家单位,2047个执法点完成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上线任务,搭建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积极推进收费减免政策,率先在全国免收商事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开展整治“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进一步推进行政经费节约工作,将“行政经费节约率”和“追加预算核减率”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推进前海深港会计专业服务合作。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在审议2013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培植和涵养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等,涉及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针对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计划预算委所提的各项意见,市财政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

   2、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2013年,市财政部门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98件,包括主办件2件、分办件4件、会办件92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通过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积极推动财政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人大代表的“良策”转换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3、积极配合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开展2014年预算草案的预先审查工作。为便于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和审议2014年预算草案,依法履行人大代表对预算的监督审查职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2014年本级预算编制工作的意见,市财政部门与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密切配合,在2014年市人代会召开前一个半月,邀请100名人大代表对2014年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预先审查,向人大代表详细介绍了2014年本级预算草案的编制情况。通过预先审查,我们对各位代表的宝贵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并在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予以体现。

   2013年,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成绩来之不易。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预算执行中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专项资金支付率较低等意见,财政部门认真分析,深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加大民生投入、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可读性和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等建议,财政部门积极采纳,认真落实。但预算编制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率较低;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4年政府全口径预算草案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2014年我市财政经济形势

   2014年,我市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国际环境方面,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经济有望进一步好转,部分新兴经济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球经济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国内环境方面,国内经济增长仍处在合理区间,政策刺激效应逐步显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改革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从深圳情况看,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增强,产业结构优化步伐加快,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增长,使我市经济具有较强的内生增长动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从财政方面看,2014年我市财政收入面临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有利因素方面,我市经济形势继续向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初显成效,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在我市产业结构所占比重较大,税源相对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期,总部经济发展迅速,都将带来一定的优质新增税源。不利因素方面,国家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行业的增加,以及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将减少相关税种收入;房地产调控和信贷政策调整对财税收入产生的影响可能继续显现等。综合以上情况,预计2014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仍将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体现经济质量提升的要求。

   财政支出方面,2014年我市仍存在较多的财政增支事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民生支出,落实支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各项部署,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二)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综合考虑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14年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时讲话精神,紧紧把握主题主线,强化“深圳质量”的理念,全面实施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全力支持自主创新和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深化财政改革,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预算编制与执行总的原则是:

   一是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预算,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2014年我市财政收入预算安排要与本地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相适应,与财政“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体现经济质量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密切关注并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加大对中小、微小企业的帮扶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体制、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合力巩固主体财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财源结构,积极做大财政“蛋糕”,实现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

   突出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全面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把广大市民的关切领域作为改善民生重要着力点,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保障性住房等九类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倡导勤俭办事,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是进一步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全面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促进投资、消费和出口协调增长中的职能作用。积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足额安排商贸、会展和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人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转型升级。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实施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从2014年起,市本级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一并送提交人代会审议。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积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债程序,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规模。严格执行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增强体制约束刚性。继续做好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抓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运行跟踪、评价管理等综合体系。

   2、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编制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与年度本地生产总值(GDP)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与财政“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体现经济质量提升的要求。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为1938亿元,比2013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07亿元,增长1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总收入预计为2152亿元。具体如下:

   (1)税收收入。全市税收收入预计为1708亿元,比2013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4%。其中:增值税314亿元 ,增长13%; 营业税478亿元,增长14%;企业所得税318亿元,增长15%;个人所得税158亿元,增长14%;城市维护建设税111亿元,增长13%;契税91亿元,增长14%;土地增值税122亿元,增长14%;其他税收116亿元。税收收入安排主要考虑一是经济因素。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和企业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将带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相应增长。二是产业因素。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预计服务业税收有望实现较快增长;我市金融业发展势头较好,金融总部经济集聚效应增强,金融保险营业税有望延续较快增长态势。三是税收政策调整因素。随着“营改增”扩大试点行业以及抵扣链条的逐步顺畅,对增值税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预计中央将会实施包括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等一系列减税政策,也将减少相关税种收入。

   (2)非税收入。全市各项非税收入预计为230亿元,下降1%。非税收入安排主要考虑:一是2014年教育费附加收入将保持与相关税收保持同步增长态势。二是国家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进行清理撤并,出台了免征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以及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将对2014年我市非税收入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

   (3)结转结余收入预计为25亿元。其中预计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14亿元,预计其他上年结转11亿元。

   (4)中央补助收入预计为138.8亿元。按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先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属补助区部分再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各区。其中:预计中央税收返还11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亿元。

   (5)省返还收入预计为7亿元。其中燃油税费改革后省对我市原养路费等“六费”基数返还6.3亿元,预计其他返还0.7亿元。

   (6)调入资金预计为43.1亿元。主要是调入国土基金43.1亿元。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为1,166亿元,比2013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1.3%。主要收入项目包括:税收收入989亿元,增长14.8%,其中:增值税162亿元,增长16%;营业税321亿元,增长10%;企业所得税234亿元,增长15%;个人所得税92亿元,增长10.6%。非税收入177亿元,下降4.5%。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与区体制结算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总收入预计为1,445亿元。

   3、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为2,152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152亿元,其中各区支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445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445亿元。市本级总支出扣除上下级财政体制性支出300亿元和偿还政府性债务支出65亿元,2014年市本级实际可支配的财力为1,080亿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同口径增加242亿元。

   在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242亿元中,按资金用途划分,民生福利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增加146.4亿元,占60.5%;支持经济和产业发展支出增加51.6亿元,占21.3%;政策性支出增加32.8亿元,占13.5%;行政部门支出增加5.4亿元,占2.2%;转作预算稳定调节金增加6亿元,占2.5%。

   4、关于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主要特点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本级支出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各区政府支出预算由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2014年,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本级预算安排优先向民生和社会建设领域倾斜,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全力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2014年本级预算对民生领域的资金保障在总量和增量上均达到了60%:一是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总额约678亿元,增长约23.5%,占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0%;二是本级新增财力的60%投向了民生福利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

   安排教育支出154.4亿元,增长14.4%,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积极落实教育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的政策;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继续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发放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支持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特色学院建设。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1.4%,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扶持力度,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困难群体帮扶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支持加快社区建设和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73.2亿元,增长34.6%;继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完善投入政策,研究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发展;大力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支持新安医院、宝荷医院等新建公立医院开办和北大深圳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等扩建,缓解就医压力;支持引进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学科团队,加大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除此之外,2014年市本级还将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式,筹措100亿元,重点推进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和城市安全基础设施领域的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二是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杠杆效应,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市本级将支持经济和产业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归并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等两大项共12类。其中:安排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引进等城市创新关键领域的投入约61.8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9亿元,全方位优化创新生态,广聚创新资源,构筑人才发展高地,全面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金融、物流、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等支持重点产业资金约63.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6亿元,巩固和发展支柱产业,鼓励我市服装、珠宝、眼镜、钟表、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海洋、生命健康、航空航天和军工等未来产业,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引导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着力稳增长。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保持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领域和重大民生项目的投入力度,安排本级政府基建支出233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亿元,鼓励和引导扩大社会投资。提升经贸发展质量,安排支持商贸、会展、外经贸和电子商务发展等资金11亿元,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和拓展海外市场,引导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优化外贸出口结构,安排出口退税地方负担资金7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亿元,落实各项出口退税政策。

   四是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环境改善,安排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和农林水等领域支出约256亿元,较上年增加33亿元。加大空气和水环境治理力度,全面贯彻实施《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速度;加快实施一批污水管网、污水(泥)处理厂、社区公园、河流综合治理、内涝治理和城市绿化提升等支持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项目,努力为建设“美丽深圳”提供坚实的保障。突出绿色发展,安排支持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资金21亿元,新增安排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12亿元,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的各项任务,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五是强化厉行节约。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其中各预算单位2014年公务接待费,要严格按照2013年预算扣减50%的控制数编报。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实行指标单列、封闭管理、规模总控;目前在年初部门预算中暂不编列具体因公出国(境)经费,待市外事管理部门审定市本级2014年因公出国计划后,财政部门在不突破总额度范围内予以审核支付。公务用车经费严格按照2013年预算水平实行零增长,并实行规模总控,封闭管理,一旦启动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经费指标全部收回,由财政统筹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的支出。同时,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不得违规租用车辆。严格控制会议、差旅、文件等日常办公支出;严格禁止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装修,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研讨会等节会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六是主动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谋划,大胆创新,抓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政府对财力的综合统筹能力;从编制2014年预算起,市本级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格式和统一程序编报,依法支持和配合人大加强对全口径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按照建立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要求,适应全市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巩固深化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绩效管理等以支出为重点的各项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预算项目库管理模式,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动预算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细化性和公开性,抓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5、2014年新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成立了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等四个新区,并赋予新区管委会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考虑到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按《预算法》有关规定,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2014年,光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41.3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41.3亿元。

   2014年,坪山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7.8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27.8亿元。

   2014年,龙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97.4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97.4亿元。

   2014年,大鹏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9.2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19.2亿元。

   6、清理盘活财政资金,重点解决民生实事

   根据中央关于对财政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以及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2014年市本级将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方式,筹措100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教育、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改善和养老事业等一批重点民生工程的跨越式建设和发展,切实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具体操作上将视重点民生工程的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资金需求情况,通过调入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7、201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2年,深圳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1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39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77亿元,公务接待费1.15亿元。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深办发[2013]7号)中关于“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12年实际执行数压缩10%,公务接待费压缩20%,因公出国(境)费用压缩5%”的要求,我市本级2013年在预算执行中按要求扣减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指标7,300万元。经初步预计,2013年深圳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计执行合计5.22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3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09亿元,公务接待费0.83亿元。

   在编制2014年本级预算时,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2013年预算水平实行零增长,并实行规模总控,指标单列,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2013年压缩后水平再扣减50%的控制数编报。据此,我市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合计为5.1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37亿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29亿元和公务接待费预算0.46亿元。

   (三)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将收支预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填报。具体安排如下:

   1、收入预算概况

   2014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625.3亿元,比2013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57.7亿元,主要是因前海加快土地出让进度,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比2013年预计完成数相应增加。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871.1亿元。主要包括: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0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8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0.2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23.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45.8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102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21.2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结余10.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结余14.3亿元和彩票公益金结余12.5亿元等)。

   2、支出预算概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4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871.1亿元。主要包括: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的支出0.8亿元,政府住房基金安排的支出11.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4.6亿元,农业土地资金开发支出2.8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安排支出8亿元,其他支出8.3亿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亿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亿元)。

   对区补助支出133.4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补助区支出和地方教育附加补助区支出,其中国土基金补助区支出101.8亿元;地方教育附加补助区支出27亿元);调出资金43.1亿元(主要是将国土基金43.1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金滚存结余187.7亿元。

   (四)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2014年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范围,每年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1、编制范围

   2014年,全部市属直管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包括9户国有独资公司和11户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市国资委股权比例为20%—75%,其中6户为上市公司,3户为中外合资企业。

   2、收入预算情况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根据2013年全部市属直管企业净利润测算国资收益。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本年收入210,60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633万元,增长2.2%;剔除产权转让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13.2%,增长原因主要是2013年企业经营实现增长。其中,国有独资公司上缴利润收入121,089万元、国有控股公司上缴股利股息收入82,019万元。加上上年预算结转3,270万元,2014年预算收入总计213,878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本年支出213,710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一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144,000万元,用于增加特区建发集团注册资本和资本运作项目支出。二是重点项目支出42,000万元,用于增加投控公司注册资本和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三是其他支出27,7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援疆支出、对口帮扶支出和国有资产监管支出等。

   4、预算结余情况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168万元。

   (五)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2014年起,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范围,每年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1、预算编制的范围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的规定按险种分别编制,其中:

   (1)全国统一部分

   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我市自2003年开始实行城市化改造,原农业户籍人员已转为城镇居民,目前已无农业户籍人员,因此,我市未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深圳自有部分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2、预算的总体概况

   (1)收入预算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15.71亿元,比2013年预计决算数729.15亿元增加86.56亿元,增幅为11.87%。

   (2)支出预算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98.10亿元,比2013年度预计决算数244.94亿元增加53.16亿元,增幅为21.70%。

   (3)结余预算

   当年收支相抵,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为517.6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70.35亿元;个人账户结余247.26亿元),增幅为6.90%。预算至2014年年末,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43.03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268.51亿元,占43.10%;个人账户结余1,674.53亿元,占56.90%。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市本级各项预算收支安排的详细情况,已在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2014年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草案中具体反映。

   (六)关于2014年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2014年,市财政部门将主动谋划,大胆创新,深化财政改革与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细化性和公开性,抓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是全面实施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的管理,研究提高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和使用方向政策,研究政府预算体系中四本预算之间的综合统筹和分工合作问题,强化政府对财力的综合统筹能力。二是探索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在已开展内部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政府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体系,全面、客观、科学反映政府财务状况。三是加大盘活各项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抓紧启动国库现金管理改革。四是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为率先在国内自主发行地方市政债做好准备。五是逐步清理将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或GDP挂钩、设定固定支出占比的支出安排政策,严格按项目需求及财力可能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六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预算执行的重点工作,2014年将对所有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强化财政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增强部门单位绩效观念。七是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的理财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公务接待费同比压缩50%,公务用车、因公出国费用均要实行零增长。八是继续推进预算公开工作,除公开市本级政府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外,2014年要推动将一半以上的区级(新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九是按照建立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要求,适应全市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十是继续完善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金机制,将预算稳定调节金专项用于调节因经济周期性变化带来的财政收支波动和平衡预算,确保我市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三、关于2014年的财政工作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密切关注中央财税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密切关注国家财税改革的最新动向,积极研究完善地方税体系及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对我市的影响,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促进我市财税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积极做好“营改增”扩面工作,重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税务部门加强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不断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二)努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突出加大对重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积极主动的参与财政体制改革、重大民生政策、产业政策方面的研究,增强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除在年度预算中继续加大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外,市本级拟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的方式筹措100亿元,重点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建设。

   (三)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入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10”文件,大力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基础建设,改革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引入创投机制,加大贷款贴息等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支持“孔雀计划”,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构筑人才发展高地,全面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对金融、物流、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等重点产业的投入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四)深化财政改革与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改善财政支出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效应,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强化政府对财力的综合统筹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研究试行中期财政计划制度;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的全面性、细化性、公开性和规范性。

   (五)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和勤俭办事业的理念,当好“守门人”,把好支出关,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要求,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依法严格理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勇于担当,有干劲、有韧劲,有战斗力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收支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着力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在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锋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原标题:关于深圳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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