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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村民烧荒 烧毁76万元树苗面临判刑

吉林一村民烧荒 烧毁76万元树苗面临判刑
2018年05月17日 20:34 东亚经贸新闻
原标题:吉林一村民烧荒 烧毁76万元树苗面临判刑

4月8日8时许,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摩天村五社西沟位置浓烟滚滚,价值近76万元的树苗被大火烧毁。什么原因造成这场事故?烧荒!

5月17日,记者从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事故当天7时许,旺起镇摩天村村民李某到自家玉米地收拾耕地,感觉风不大,就点火烧玉米杆,火刚点燃,一阵风刮过,就将火吹到玉米地旁边的林地里,紧接着,林地里的小树被点燃。情急之下,李某一边用铁锹拍打火苗一边喊人救火,周围耕地里的村民也闻讯赶去帮助救火,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将火势控制住,但林场的20943棵12年生樟子松、2108棵7年生云杉都被烧毁了。经鉴定,被烧毁林木价值人民币757179元。


此后,李某因涉嫌失火罪于5月8日被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0日被移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5月15日该院以李某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

“春耕平整耕地时,秸秆和根茬不好处理,虽然都知道有风不能野外点火,有的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选择烧荒!”一位检察官介绍,水火无情,一旦着火,就是无法挽回的损失,轻则财务损毁,重则人员伤亡。同时还可能触犯法律,涉嫌失火犯罪。

据了解,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秦小秦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文/摄)

烧荒树苗失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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