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帝国史丨法兰西帝国:正式帝国(下)
“同化”是法帝国区别于其他帝国最显著的特征,同化手段这一是在殖民地招募士兵。这张出自1892年 5月21日出版的法国《小日报》(Le Petit Journal)的绘图显示,法国殖民军队在科托努(Cotonou,今西非国家贝宁)上岸,塞内加尔士兵走在队伍前列。图片取自Wikimedia Commons
一、与英帝国大异其趣
讲法帝国,不能不把法帝国同英帝国做比较,因为两者在帝国攻守策略上恰成对比。
英国人比较喜欢通过签订条约兼并领土(这里不是说英国人不打仗),而法帝国则多依赖赤裸裸的军事征服。在北非,1830年,法国入侵阿尔及利亚;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法国全面军事征服了阿尔及利亚,并顺手兼并了临近的突尼斯和摩洛哥。在西非,法国从海岸上的据点出发,从西向东向内陆辐射。在一系列殖民战争之后,到1895年,法国将塞内加尔、法属苏丹、法属几内亚、象牙海岸合并为西非联邦,之后又合并了若干其他非洲地方。在东南亚,1862年至1887年间,法军逐次征服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将之合并为印度支那联邦。
英国人管理其帝国,基本上是撒手型的:在白人移民垦殖型殖民地,允许这些殖民地组织责任制政府并自行立法(形同大英联邦一分子)。在其他殖民地和保护领内,则尽量与旧有的统治结构与人物合作治国。例如在北尼日利亚,当地的税收制度和司法制度被英国保留继承下来,原有的土王、酋长与政治结构通过《土著政权法》也被维系下来(英国保留宗主权)。此外,每一个这样的殖民地,都有各自的立法机构(这些机构中多多少少容纳了本地的政治人物)和宪法,至少在表面上都以最终实现自治为目的。在基层,传统政治人物也往往有较大的裁量权,受到一定的尊重。
但法帝国则与英帝国大异其趣,以直接统治为其目的和手段。在印度支那是所谓的“杜美体制”,这是在保罗•杜美(Paul Doumer,1857 — 1932)担任印度支那联邦总督期间(1897—1902)改革完成的。
该体制有如下两大特点。其一,总督集权,财政、人事、内政、防务都归总督掌握,而总督由法国政府首脑任命,不受本地控制;地方会议只具咨询性质,各级官吏均向总督负责,地方自治权极少。其二,印度支那三国被分成五大区,各大区再分设省、县、区、乡、村各级(中央行政机构向各级再派出直属机构),各层级官员要么由法国人充任,要么置于法国行政专员的监督之下。
在非洲,法国的布置也差不多。拿西非联邦来说,其首脑是联邦总督,向法国中央政府负责。在联邦总督之下则是各领地的总督。再下一级是省和郡两级法国行政官员,他们主要负责管理殖民地的日常事务,在法属西非最底层的行政管理人员,则由土著官员组成。这种统治方式,“郡县制”的味道极其明显。
按道理说,“以夷治夷”、以本地人管理本地方能够最大程度节省统治成本,法国人也不是没有间接统治的需要与资源(在征服早期,法国往往缺乏足够的行政官员;法国还有一些保护领、保护国,它们的原有政治结构尚在)。但从法帝国的历史来看,法国人间接统治的实践虽然不能说没有,可往往都是暂时和地方性的;法国的统治,一而再、再而三地体现出对混一宇内的偏好。
越南这种早已有成熟科层制的国家不论,拿法国在非洲的统治实践来说,法国治理的这一特性可以说被展示得再清楚不过。比方说,在很多地方,土著政治人物属于被重点打击的对象。除了直接的人身清除之外,法国还通过重新划分政区、控制土地与限制土著酋长政治功能等方式,对本地传统政治人物施加控制。法国人大量提拔一批在传统社会中根基甚少的新酋长,将他们只当作主要负责征税、征兵的办事员使用。
1921年,法属赤道非洲大总督梅林(Martial Henri Merlin,1860 —1935)感叹:“在西非及其他地区,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全部摧毁了土著社会结构而不是改进它以便为我们的统治服务。”或者用法属西非大总督沃伦霍芬(Joost van Vollenhoven,1877—1918)的话来概括,就是“此区域没有两种权威——法国权威和土著权威。只有一种权威。地区长官一个人指挥,一个人负责。土著酋长仅仅是工具或附属人员。”
二、相对发育不良的法帝国
为什么法国人会做出这种选择呢?
首先,根据法国史家叙雷-卡纳尔(Jean Suret-Canale,1921—2007)的说法,法兰西帝国的属地多是由军事征服而来,而军事征服中的军队独断体制为许多殖民地的管理打下了基调。其次,即使在征服完成之后,许多法国官员对土著酋长仍持相当的怀疑态度。
这是因为,一方面,“一批早期殖民官员深受法国革命的影响,是一些共和思想的信仰者,对法国的贵族恨之入骨。他们或是左翼共和派,或是反皇室分子,或是反教权主义者。理所当然,对于非洲的传统贵族和宗教首领,他们也抱着怀疑或敌视态度, 认为这些传统权威代表的是一股保守的反动势力。”他们给自己定位的角色是“解放者”,认为需要清除本地传统压迫者,以便获得本地居民的人心与爱戴。
另一方面,即使不那么理想主义的法国官员也对土著酋长不无猜忌之心,担心他们是“两面人”,或有谋反的念头/能力。不管他们当初在征服中是不是跟法国人站在一起,不少法国扶植上台的土著国王或酋长还是或被捕,或被迫隐退。仅在尼日尔一地,在1911年到1920年间,就有52名酋长被废黜。但最简便的解释仍然是法国人的强国家历史传统,这限制了法国人的政治想象力,使得他们在治理多元领土的时候显得更僵硬。
这种直接统治的治理方式到底怎么样呢?从理论上我们可以说,直接统治引入了一个强有力的行政体制,而有些学者(比如亨廷顿和福山)认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会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提。但另一方面,现有的一些对帝国遗产所进行的研究并不支持这种理论上的推导。且学者们的一般共同意见是,今天的前英国殖民地的经济表现普遍要比前法国殖民地好。
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经济学系教授罗宾·格里尔(Robin M. Grier)在对63个前殖民地国家从1961年到1990年的经济表现进行对比之后指出,前英国殖民地的经济表现明显要比前法国殖民地好。在把比较对象缩减到24个非洲国家时,这项规律仍然成立。她发现,决定这些国家不同经济表现的主要因素是独立时人力资本的多寡。而在这方面,法属殖民地要明显劣于英国殖民地。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法属黑非洲地区高达95%的人口仍然是文盲。在法属殖民地,只有三分之一的一年级学生能够读满六年小学,而在英国殖民地中,这个数字是四分之三。这是因为,英国人通过用本地语言教学,有意识地努力避免疏远本土文化,对培训土著教师颇为用力;而法国人只用法语教学,师资始终不足,且学生同乡土之间颇有距离,同本土社会隔离开来。
其他多项研究肯定了罗宾的发现。比如,为进行更精细的对比,美国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与法治中心(CDDRL)两位学者亚历山大·李(Alexander Lee)与肯尼斯·舒尔茨(Kenneth A. Schultz)对喀麦隆做了研究。喀麦隆在一战期间被英法占领,西边一块地方归英国,东边归法国。研究发现,原英属殖民地部分的经济、社会表现就是要比法属部分好,在财富水平和公共产品上都是如此。原因是,由英国殖民的地区受益于间接统治体制(以及英国人并没有强迫劳役政策),这些政策产生了更有活力的地方机构,这些机构又反过来对本地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产生了正面影响。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英式普通法体系与鼓励经济增长的政策之间存在着强烈联系。他们发现,普通法国家对投资者的保护比大陆法国家家更强,而且相对来说,腐败程度也要更低。这是因为普通法更接近社会、更少大政府气质的缘故。英属殖民地由于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因此要比继承法国民法传统的各法属殖民地表现要好得多。
总之,这些研究都指出,原英国殖民地要比法国殖民地,从社会结构上来说来得更健康而有活力。我们可以比较合理地做出结论:法帝国,由于它的治理术,是相对发育不良的。
三、同化政策
“同化”是法帝国区别于其他帝国最显著的特征。英国著名殖民史学家菲尔德豪斯(David K. Fieldhouse,1925—)有一个结论被人广为接受:
“法国人处理殖民地与本土之间宪法关系的方法根源于1789年革命的共和主义原则之中。共和国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殖民地是共和国固有的一部分,应该在每一个特定层面上都被吸收到共和国中……该方法倾向于消除殖民地与母国之间的所有差异,殖民地仅仅被看作母国在海外的延伸。这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单一的关税体系,也意味着本土地方政府的模式和法律被应用到殖民地上来,以及殖民地人民在法国国民议会中得到代表和完全的文化上的同化。”(同化在法国的政策和实践中有多种含义,即包括单方面的文化灌输,也包括平等纳入。这里采取比较广泛的定义,包含政治、法律与文化多个方面。)
换句话说,法国人主张,法国的主权延伸到哪里,哪里的人民就自动成为法国人,在文化上一致,在权利上平等。尽管这种想法并不符合实际,因此也显得有些虚伪,但是同其他帝国比起来,确实有更多一视同仁的气派。其他帝国即使对自己的属民再友好,也会坚持某种等级安排。拿英国人来说,即使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1869—1948)受到再多的英国教育,有再多的英国认同,英国也不会授予他公民身份。而法国人至少在理论上坚持了“赋权换认同、平等换忠诚”的条款,在现实中也多多少少有些相应安排。
这首先体现在法国向某些受过法国教育,担任过一定时间公职、拥有一定财产或在服兵役期间受到奖励的非洲人提供法国公民权,同时给予他们选举代表进入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的机会。这明显是学习罗马帝国的做法,用公民权来奖励扈从,在被统治社会中制造分裂,以点带面带动同化。塞内加尔是法国的模范殖民地,1916年法国通过一项法律授予塞内加尔四个老法国殖民镇公社的全体居民法国公民权(最早赋予他们投票权的法令是1848年颁发的),并规定各镇可派一名代表进入法国众议院。
在向成熟的殖民地开放共和国政治方面,法国人是颇为当真的。其中尤为典型的是阿尔及利亚。1848年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立法代表总数为750人,其中应包括阿尔及利亚和其他法国殖民地的代表。阿尔及利亚被划分成三个省份,直属内政部而不是殖民部领导,阿尔及利亚可以往法国众议院派遣三十名代表(十五名当地人,十五名移民)。
第二种同化方式,也是最为人所重视的方式,就是普及法国文化教育。法国在非洲建立了一整套公立教育体系(英国则是私立居多),涵盖初等、中等、技术与职业教育各个范畴。土著学生学而优则仕,更优秀者则会被派到法国就读大学,鼓励他们与法国社会混合。虽然比起英国殖民地来说,法国殖民地的文盲程度较高(这是因为所有的教育都以法语授课、讲授法语文化,教科书以“我们的祖先是高卢人”开头,罔顾本地语言与风俗习惯,也缺少足够的法语教师),但是对一小撮进入这个公立教育体系,被培养出的土著知识精英来说,这套文化教育体系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培养出了他们的法国文化认同。但我个人觉得,在这里起主要作用的,并不是法国的文化教育方式,而是法国人对待殖民地知识精英的态度。
在英国人那里,殖民地中新成长起来的欧化精英普遍都有点挫折情绪,原因是,他们接受了西方式的教育,也培养出了新的价值理念,即一个人的成就应该由自身的作为决定,而不是任由出身支配。但是在英国殖民地中,一方面欧洲人把持着最重要的职位,另一方面,老的人身依附式政治结构与政治人物也作为英国间接统治的合作伙伴被保持下来,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英国官员通常要更认同非洲的酋长和印度的王公,而非这些自己培养起来的新知识分子,这是因为这些官员多来自于英国的中产阶级或下等阶级,从文化上来说通常更尊重贵族和社会出身,同时他们也担心这些新知识分子对自身职位的威胁。
而在本地社会之外,英国的高层政治与社会并没有给这些新精英提供一条进身之道。这样,这些新精英自然就感受到了排挤,他们既没有办法完全融入新社会,在传统社会又无立身之所,很多人就只能自行其是,领导一个面向现代的民族主义运动,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日后成为印度开国总理的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1889—1964)和成为加纳首任总理的恩克鲁玛(Kwame Nkrumah,1909—1972)等人就是这样一批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而法国方面就没有英国这样的问题。在去殖民浪潮中,法国殖民地的领导人通常都出自这些新精英,他们同英帝国的同行相比,是普遍缺乏积极性的。比方说费尔哈特•阿巴斯(Ferhat Abbas,1899—1985),他是一位相当有影响的阿尔及利亚知识分子,曾任法国众议院议员,娶了一位法国太太。1936年,他在自己创建的一份周刊上阐述了自己对阿尔及利亚民族主义的观点:“假如能让我看到,阿尔及利亚确实存在一个民族国家,我就会变成一个民族主义者。但……这样一个国家并不存在……任何人都不会在虚无的基础上构建大厦。”
塞内加尔首任总统列奥波尔德•桑戈尔(Léopold Sédar Senghor,1906—2001)、科特迪瓦首任总统费利克斯•乌弗埃-博瓦尼(Félix Houphouët-Boigny,1905—1993)的经历跟阿巴斯差不多,都曾经当过法国政府的部长,也都是法兰西联邦的坚定倡导者。比如桑戈尔作为塞内加尔的代表,是法国制宪会议的成员,参与起草了第四共和国宪法。1955年,万隆会议召开之前,他还在说道:“我所担心的,就是……我们可能脱离法国。我们必须留在法国,不仅留在法兰西联邦,而且留在法兰西共和国。”乌弗埃-博瓦尼则一直在强调他对法国的忠诚,1951年,他表示:“让我们在这崭新的一页写下一个誓言:将非洲变成法兰西联邦中最美好、最忠诚的领地。”
此外,可能还值得一提的同化手段是在殖民地招募士兵。从1857年开始,法国开始在殖民地招募土著士兵(以前也有,但只作为战斗辅助人员使用),组成了著名的塞内加尔步兵团,应用广泛。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开始实行普遍征募制,大量征召土著士兵加入法军战斗序列。对此,有学者评论说:“法国人做了其他殖民列强不敢做的事情:武装和训练大量有可能反叛的殖民地臣民。”当然,这种说法不算确切,因为英军也征召了大量的印度士兵。
但是法国在和平时期也实行普遍征兵制的做法确实是独具一格的。这是因为,军队,对法国来说,就是一种熔炉,对殖民地士兵提供了相对公平的待遇。前面所说的桑戈尔本人在二战中曾在法军中服役,他所在的部队成了德国人的俘虏。德国人把该部队里所有黑人拉出来,准备当场处决。所有的黑人士兵在这个生死关头高呼的口号是:“法国万岁!黑非洲万岁!”当然,这可能只是一个历史片段。但是在独立浪潮中,法国各殖民地的军队通常都没有发挥什么政治作用,也许可以作为一个佐证。
四、为什么同化政策终究失败了
法国人的同化政策和帝国治理(一战尤其是二战之后,法国逐渐增加了对殖民地的投入)自然有效果。比如说,法国虽然是在非常不情不愿的情况下去殖民化的,在法属印度支拿和阿尔及利亚都发生过流血漂杵的独立战争,但相应的是,确实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属殖民地并不特别倾向独立。
1957年,新独立的加纳总理恩克鲁玛出访科特迪瓦,当时仍是法国殖民地的科特迪瓦领导人乌弗埃-博瓦尼跟他打了一个赌:“这是在两块国土上进行的一场赌博,一个已经选择了独立,而另一个宁可走一条艰苦卓绝的建设道路,与法国本土一起,建设一个人人享有平等权利和责任的社会……让我们抱着对我们邻国的实验充分尊重的态度,开始我们自己的实验。十年之后,我们再来比较两者的结果。”
乌弗埃-博瓦尼的这种态度并非孤例,应该说,法非共同体(法帝国在1958年通过的第五共和国宪法中的称呼)的绝大部分国家对独立一事都犹豫不决。1958年,时任法国总理戴高乐(Charles de Gaulle,1890—1970)让这些国家公投选择留在法国还是独立,十三个国家中只有几内亚选择了独立(值得说一下的是,这些国家也没有选择成为法国的海外省,而倾向于成为联邦中的自治共和国)。
这种对法国的依赖心理,并没有随着各法属殖民地的独立而结束。现在,即使法国本土已经不再使用法郎这种货币,但是西非和中非的十四个国家仍然在使用法郎(由法国财政部提供担保),法国军队仍然驻扎在这些国家的军事基地里。它的西非、赤道非洲殖民地至今还是以法语作为官方语言。在北非三国(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虽然官方语言均为阿拉伯语(在摩洛哥还要加上柏柏尔语[Berber]),并没有法语,但实际上法语是行政以及教育系统使用的语言,三国至今分别有32%、40%以及64%的人口使用法语。所以有人说,非洲仍然是法帝国的最后堡垒。
但我们也可以公允地说,法国人的同化政策确实也是失败的,并没有达到它所预想中的那种在海外化夷为夏的效果。法国人自己也承认了失败。从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开始,法国人在一些殖民地开始用“联合”取代“同化”。所谓“联合”,其实就是英国人的间接统治术。当时的西非大总督指示,酋长“再也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是土著所信任的代表,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将恢复到我们来这儿之前的样子,就是说恢复他们的酋长地位。”在赤道非洲,殖民政府也宣告:“我们必须在任何情况下确认、尊重和促进土著政治机构。”这种政策转向其实就意味着同化政策的失败。
这种失败其实是可以预料到的。有很多因素在起作用,
其一,从最简单的物质因素角度来说,教化成本太高。而殖民地从来没有给法国以大的经济回报,这使得相当多的法国人认为在殖民地追加(物质或精神上的)投资是不明智的。其二,在有大量欧洲人存在的殖民地(如阿尔及利亚),欧洲移民同本地人的关系相当差,这样,官方政策并没有得到民间社会的响应。其三,相当一批殖民地官员与法国本土人士对同化的态度不一,前者可能更希望维持“差序”格局,不愿意将共和政治原则(平等与自由权利)在殖民地付诸实施。他们将殖民地人民视为劣等人,认为他们只配被统治。
可以说,“文化上尊重,政治上平权”的做法从来没有成为法国同化政策的主流,相反,文化同化与政治歧视倒是常常结伴而行。殖民史学家马丁·戴明·刘易斯(Martin Deming Lewis,1924—1970)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评论:“同化政策出错的地方,与其说它不合逻辑、不现实或者不可能做到,倒不如说人们就没有做出过认真的努力来把它执行下去。”
一、与英帝国大异其趣
讲法帝国,不能不把法帝国同英帝国做比较,因为两者在帝国攻守策略上恰成对比。
英国人比较喜欢通过签订条约兼并领土(这里不是说英国人不打仗),而法帝国则多依赖赤裸裸的军事征服。在北非,1830年,法国入侵阿尔及利亚;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法国全面军事征服了阿尔及利亚,并顺手兼并了临近的突尼斯和摩洛哥。在西非,法国从海岸上的据点出发,从西向东向内陆辐射。在一系列殖民战争之后,到1895年,法国将塞内加尔、法属苏丹、法属几内亚、象牙海岸合并为西非联邦,之后又合并了若干其他非洲地方。在东南亚,1862年至1887年间,法军逐次征服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将之合并为印度支那联邦。
英国人管理其帝国,基本上是撒手型的:在白人移民垦殖型殖民地,允许这些殖民地组织责任制政府并自行立法(形同大英联邦一分子)。在其他殖民地和保护领内,则尽量与旧有的统治结构与人物合作治国。例如在北尼日利亚,当地的税收制度和司法制度被英国保留继承下来,原有的土王、酋长与政治结构通过《土著政权法》也被维系下来(英国保留宗主权)。此外,每一个这样的殖民地,都有各自的立法机构(这些机构中多多少少容纳了本地的政治人物)和宪法,至少在表面上都以最终实现自治为目的。在基层,传统政治人物也往往有较大的裁量权,受到一定的尊重。
但法帝国则与英帝国大异其趣,以直接统治为其目的和手段。在印度支那是所谓的“杜美体制”,这是在保罗•杜美(Paul Doumer,1857 — 1932)担任印度支那联邦总督期间(1897—1902)改革完成的。
该体制有如下两大特点。其一,总督集权,财政、人事、内政、防务都归总督掌握,而总督由法国政府首脑任命,不受本地控制;地方会议只具咨询性质,各级官吏均向总督负责,地方自治权极少。其二,印度支那三国被分成五大区,各大区再分设省、县、区、乡、村各级(中央行政机构向各级再派出直属机构),各层级官员要么由法国人充任,要么置于法国行政专员的监督之下。
在非洲,法国的布置也差不多。拿西非联邦来说,其首脑是联邦总督,向法国中央政府负责。在联邦总督之下则是各领地的总督。再下一级是省和郡两级法国行政官员,他们主要负责管理殖民地的日常事务,在法属西非最底层的行政管理人员,则由土著官员组成。这种统治方式,“郡县制”的味道极其明显。
按道理说,“以夷治夷”、以本地人管理本地方能够最大程度节省统治成本,法国人也不是没有间接统治的需要与资源(在征服早期,法国往往缺乏足够的行政官员;法国还有一些保护领、保护国,它们的原有政治结构尚在)。但从法帝国的历史来看,法国人间接统治的实践虽然不能说没有,可往往都是暂时和地方性的;法国的统治,一而再、再而三地体现出对混一宇内的偏好。
越南这种早已有成熟科层制的国家不论,拿法国在非洲的统治实践来说,法国治理的这一特性可以说被展示得再清楚不过。比方说,在很多地方,土著政治人物属于被重点打击的对象。除了直接的人身清除之外,法国还通过重新划分政区、控制土地与限制土著酋长政治功能等方式,对本地传统政治人物施加控制。法国人大量提拔一批在传统社会中根基甚少的新酋长,将他们只当作主要负责征税、征兵的办事员使用。
1921年,法属赤道非洲大总督梅林(Martial Henri Merlin,1860 —1935)感叹:“在西非及其他地区,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全部摧毁了土著社会结构而不是改进它以便为我们的统治服务。”或者用法属西非大总督沃伦霍芬(Joost van Vollenhoven,1877—1918)的话来概括,就是“此区域没有两种权威——法国权威和土著权威。只有一种权威。地区长官一个人指挥,一个人负责。土著酋长仅仅是工具或附属人员。”
二、相对发育不良的法帝国
为什么法国人会做出这种选择呢?
首先,根据法国史家叙雷-卡纳尔(Jean Suret-Canale,1921—2007)的说法,法兰西帝国的属地多是由军事征服而来,而军事征服中的军队独断体制为许多殖民地的管理打下了基调。其次,即使在征服完成之后,许多法国官员对土著酋长仍持相当的怀疑态度。
这是因为,一方面,“一批早期殖民官员深受法国革命的影响,是一些共和思想的信仰者,对法国的贵族恨之入骨。他们或是左翼共和派,或是反皇室分子,或是反教权主义者。理所当然,对于非洲的传统贵族和宗教首领,他们也抱着怀疑或敌视态度, 认为这些传统权威代表的是一股保守的反动势力。”他们给自己定位的角色是“解放者”,认为需要清除本地传统压迫者,以便获得本地居民的人心与爱戴。
另一方面,即使不那么理想主义的法国官员也对土著酋长不无猜忌之心,担心他们是“两面人”,或有谋反的念头/能力。不管他们当初在征服中是不是跟法国人站在一起,不少法国扶植上台的土著国王或酋长还是或被捕,或被迫隐退。仅在尼日尔一地,在1911年到1920年间,就有52名酋长被废黜。但最简便的解释仍然是法国人的强国家历史传统,这限制了法国人的政治想象力,使得他们在治理多元领土的时候显得更僵硬。
这种直接统治的治理方式到底怎么样呢?从理论上我们可以说,直接统治引入了一个强有力的行政体制,而有些学者(比如亨廷顿和福山)认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会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提。但另一方面,现有的一些对帝国遗产所进行的研究并不支持这种理论上的推导。且学者们的一般共同意见是,今天的前英国殖民地的经济表现普遍要比前法国殖民地好。
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经济学系教授罗宾·格里尔(Robin M. Grier)在对63个前殖民地国家从1961年到1990年的经济表现进行对比之后指出,前英国殖民地的经济表现明显要比前法国殖民地好。在把比较对象缩减到24个非洲国家时,这项规律仍然成立。她发现,决定这些国家不同经济表现的主要因素是独立时人力资本的多寡。而在这方面,法属殖民地要明显劣于英国殖民地。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法属黑非洲地区高达95%的人口仍然是文盲。在法属殖民地,只有三分之一的一年级学生能够读满六年小学,而在英国殖民地中,这个数字是四分之三。这是因为,英国人通过用本地语言教学,有意识地努力避免疏远本土文化,对培训土著教师颇为用力;而法国人只用法语教学,师资始终不足,且学生同乡土之间颇有距离,同本土社会隔离开来。
其他多项研究肯定了罗宾的发现。比如,为进行更精细的对比,美国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与法治中心(CDDRL)两位学者亚历山大·李(Alexander Lee)与肯尼斯·舒尔茨(Kenneth A. Schultz)对喀麦隆做了研究。喀麦隆在一战期间被英法占领,西边一块地方归英国,东边归法国。研究发现,原英属殖民地部分的经济、社会表现就是要比法属部分好,在财富水平和公共产品上都是如此。原因是,由英国殖民的地区受益于间接统治体制(以及英国人并没有强迫劳役政策),这些政策产生了更有活力的地方机构,这些机构又反过来对本地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产生了正面影响。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英式普通法体系与鼓励经济增长的政策之间存在着强烈联系。他们发现,普通法国家对投资者的保护比大陆法国家家更强,而且相对来说,腐败程度也要更低。这是因为普通法更接近社会、更少大政府气质的缘故。英属殖民地由于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因此要比继承法国民法传统的各法属殖民地表现要好得多。
总之,这些研究都指出,原英国殖民地要比法国殖民地,从社会结构上来说来得更健康而有活力。我们可以比较合理地做出结论:法帝国,由于它的治理术,是相对发育不良的。
三、同化政策
“同化”是法帝国区别于其他帝国最显著的特征。英国著名殖民史学家菲尔德豪斯(David K. Fieldhouse,1925—)有一个结论被人广为接受:
“法国人处理殖民地与本土之间宪法关系的方法根源于1789年革命的共和主义原则之中。共和国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殖民地是共和国固有的一部分,应该在每一个特定层面上都被吸收到共和国中……该方法倾向于消除殖民地与母国之间的所有差异,殖民地仅仅被看作母国在海外的延伸。这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单一的关税体系,也意味着本土地方政府的模式和法律被应用到殖民地上来,以及殖民地人民在法国国民议会中得到代表和完全的文化上的同化。”(同化在法国的政策和实践中有多种含义,即包括单方面的文化灌输,也包括平等纳入。这里采取比较广泛的定义,包含政治、法律与文化多个方面。)
换句话说,法国人主张,法国的主权延伸到哪里,哪里的人民就自动成为法国人,在文化上一致,在权利上平等。尽管这种想法并不符合实际,因此也显得有些虚伪,但是同其他帝国比起来,确实有更多一视同仁的气派。其他帝国即使对自己的属民再友好,也会坚持某种等级安排。拿英国人来说,即使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1869—1948)受到再多的英国教育,有再多的英国认同,英国也不会授予他公民身份。而法国人至少在理论上坚持了“赋权换认同、平等换忠诚”的条款,在现实中也多多少少有些相应安排。
这首先体现在法国向某些受过法国教育,担任过一定时间公职、拥有一定财产或在服兵役期间受到奖励的非洲人提供法国公民权,同时给予他们选举代表进入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的机会。这明显是学习罗马帝国的做法,用公民权来奖励扈从,在被统治社会中制造分裂,以点带面带动同化。塞内加尔是法国的模范殖民地,1916年法国通过一项法律授予塞内加尔四个老法国殖民镇公社的全体居民法国公民权(最早赋予他们投票权的法令是1848年颁发的),并规定各镇可派一名代表进入法国众议院。
在向成熟的殖民地开放共和国政治方面,法国人是颇为当真的。其中尤为典型的是阿尔及利亚。1848年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立法代表总数为750人,其中应包括阿尔及利亚和其他法国殖民地的代表。阿尔及利亚被划分成三个省份,直属内政部而不是殖民部领导,阿尔及利亚可以往法国众议院派遣三十名代表(十五名当地人,十五名移民)。
第二种同化方式,也是最为人所重视的方式,就是普及法国文化教育。法国在非洲建立了一整套公立教育体系(英国则是私立居多),涵盖初等、中等、技术与职业教育各个范畴。土著学生学而优则仕,更优秀者则会被派到法国就读大学,鼓励他们与法国社会混合。虽然比起英国殖民地来说,法国殖民地的文盲程度较高(这是因为所有的教育都以法语授课、讲授法语文化,教科书以“我们的祖先是高卢人”开头,罔顾本地语言与风俗习惯,也缺少足够的法语教师),但是对一小撮进入这个公立教育体系,被培养出的土著知识精英来说,这套文化教育体系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培养出了他们的法国文化认同。但我个人觉得,在这里起主要作用的,并不是法国的文化教育方式,而是法国人对待殖民地知识精英的态度。
在英国人那里,殖民地中新成长起来的欧化精英普遍都有点挫折情绪,原因是,他们接受了西方式的教育,也培养出了新的价值理念,即一个人的成就应该由自身的作为决定,而不是任由出身支配。但是在英国殖民地中,一方面欧洲人把持着最重要的职位,另一方面,老的人身依附式政治结构与政治人物也作为英国间接统治的合作伙伴被保持下来,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英国官员通常要更认同非洲的酋长和印度的王公,而非这些自己培养起来的新知识分子,这是因为这些官员多来自于英国的中产阶级或下等阶级,从文化上来说通常更尊重贵族和社会出身,同时他们也担心这些新知识分子对自身职位的威胁。
而在本地社会之外,英国的高层政治与社会并没有给这些新精英提供一条进身之道。这样,这些新精英自然就感受到了排挤,他们既没有办法完全融入新社会,在传统社会又无立身之所,很多人就只能自行其是,领导一个面向现代的民族主义运动,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日后成为印度开国总理的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1889—1964)和成为加纳首任总理的恩克鲁玛(Kwame Nkrumah,1909—1972)等人就是这样一批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而法国方面就没有英国这样的问题。在去殖民浪潮中,法国殖民地的领导人通常都出自这些新精英,他们同英帝国的同行相比,是普遍缺乏积极性的。比方说费尔哈特•阿巴斯(Ferhat Abbas,1899—1985),他是一位相当有影响的阿尔及利亚知识分子,曾任法国众议院议员,娶了一位法国太太。1936年,他在自己创建的一份周刊上阐述了自己对阿尔及利亚民族主义的观点:“假如能让我看到,阿尔及利亚确实存在一个民族国家,我就会变成一个民族主义者。但……这样一个国家并不存在……任何人都不会在虚无的基础上构建大厦。”
塞内加尔首任总统列奥波尔德•桑戈尔(Léopold Sédar Senghor,1906—2001)、科特迪瓦首任总统费利克斯•乌弗埃-博瓦尼(Félix Houphouët-Boigny,1905—1993)的经历跟阿巴斯差不多,都曾经当过法国政府的部长,也都是法兰西联邦的坚定倡导者。比如桑戈尔作为塞内加尔的代表,是法国制宪会议的成员,参与起草了第四共和国宪法。1955年,万隆会议召开之前,他还在说道:“我所担心的,就是……我们可能脱离法国。我们必须留在法国,不仅留在法兰西联邦,而且留在法兰西共和国。”乌弗埃-博瓦尼则一直在强调他对法国的忠诚,1951年,他表示:“让我们在这崭新的一页写下一个誓言:将非洲变成法兰西联邦中最美好、最忠诚的领地。”
此外,可能还值得一提的同化手段是在殖民地招募士兵。从1857年开始,法国开始在殖民地招募土著士兵(以前也有,但只作为战斗辅助人员使用),组成了著名的塞内加尔步兵团,应用广泛。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开始实行普遍征募制,大量征召土著士兵加入法军战斗序列。对此,有学者评论说:“法国人做了其他殖民列强不敢做的事情:武装和训练大量有可能反叛的殖民地臣民。”当然,这种说法不算确切,因为英军也征召了大量的印度士兵。
但是法国在和平时期也实行普遍征兵制的做法确实是独具一格的。这是因为,军队,对法国来说,就是一种熔炉,对殖民地士兵提供了相对公平的待遇。前面所说的桑戈尔本人在二战中曾在法军中服役,他所在的部队成了德国人的俘虏。德国人把该部队里所有黑人拉出来,准备当场处决。所有的黑人士兵在这个生死关头高呼的口号是:“法国万岁!黑非洲万岁!”当然,这可能只是一个历史片段。但是在独立浪潮中,法国各殖民地的军队通常都没有发挥什么政治作用,也许可以作为一个佐证。
四、为什么同化政策终究失败了
法国人的同化政策和帝国治理(一战尤其是二战之后,法国逐渐增加了对殖民地的投入)自然有效果。比如说,法国虽然是在非常不情不愿的情况下去殖民化的,在法属印度支拿和阿尔及利亚都发生过流血漂杵的独立战争,但相应的是,确实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属殖民地并不特别倾向独立。
1957年,新独立的加纳总理恩克鲁玛出访科特迪瓦,当时仍是法国殖民地的科特迪瓦领导人乌弗埃-博瓦尼跟他打了一个赌:“这是在两块国土上进行的一场赌博,一个已经选择了独立,而另一个宁可走一条艰苦卓绝的建设道路,与法国本土一起,建设一个人人享有平等权利和责任的社会……让我们抱着对我们邻国的实验充分尊重的态度,开始我们自己的实验。十年之后,我们再来比较两者的结果。”
乌弗埃-博瓦尼的这种态度并非孤例,应该说,法非共同体(法帝国在1958年通过的第五共和国宪法中的称呼)的绝大部分国家对独立一事都犹豫不决。1958年,时任法国总理戴高乐(Charles de Gaulle,1890—1970)让这些国家公投选择留在法国还是独立,十三个国家中只有几内亚选择了独立(值得说一下的是,这些国家也没有选择成为法国的海外省,而倾向于成为联邦中的自治共和国)。
这种对法国的依赖心理,并没有随着各法属殖民地的独立而结束。现在,即使法国本土已经不再使用法郎这种货币,但是西非和中非的十四个国家仍然在使用法郎(由法国财政部提供担保),法国军队仍然驻扎在这些国家的军事基地里。它的西非、赤道非洲殖民地至今还是以法语作为官方语言。在北非三国(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虽然官方语言均为阿拉伯语(在摩洛哥还要加上柏柏尔语[Berber]),并没有法语,但实际上法语是行政以及教育系统使用的语言,三国至今分别有32%、40%以及64%的人口使用法语。所以有人说,非洲仍然是法帝国的最后堡垒。
但我们也可以公允地说,法国人的同化政策确实也是失败的,并没有达到它所预想中的那种在海外化夷为夏的效果。法国人自己也承认了失败。从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开始,法国人在一些殖民地开始用“联合”取代“同化”。所谓“联合”,其实就是英国人的间接统治术。当时的西非大总督指示,酋长“再也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是土著所信任的代表,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将恢复到我们来这儿之前的样子,就是说恢复他们的酋长地位。”在赤道非洲,殖民政府也宣告:“我们必须在任何情况下确认、尊重和促进土著政治机构。”这种政策转向其实就意味着同化政策的失败。
这种失败其实是可以预料到的。有很多因素在起作用,
其一,从最简单的物质因素角度来说,教化成本太高。而殖民地从来没有给法国以大的经济回报,这使得相当多的法国人认为在殖民地追加(物质或精神上的)投资是不明智的。其二,在有大量欧洲人存在的殖民地(如阿尔及利亚),欧洲移民同本地人的关系相当差,这样,官方政策并没有得到民间社会的响应。其三,相当一批殖民地官员与法国本土人士对同化的态度不一,前者可能更希望维持“差序”格局,不愿意将共和政治原则(平等与自由权利)在殖民地付诸实施。他们将殖民地人民视为劣等人,认为他们只配被统治。
可以说,“文化上尊重,政治上平权”的做法从来没有成为法国同化政策的主流,相反,文化同化与政治歧视倒是常常结伴而行。殖民史学家马丁·戴明·刘易斯(Martin Deming Lewis,1924—1970)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评论:“同化政策出错的地方,与其说它不合逻辑、不现实或者不可能做到,倒不如说人们就没有做出过认真的努力来把它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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