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王丽娜)发现别人家冷库门前堆着没来得及放进去的排骨、外脊,张某某动起歪心眼。
觉得自己干装卸工挣得少不够花,他分多次将猪肉偷走,卖给收废品的换钱花。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破获系列盗窃生猪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51岁,新民市人),破获案件4起,涉案价值约6千元。
2018年10月11日,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经营者付先生报警称,其存放在冷库内的400余斤、价值约6000元的生猪产品被盗。
付先生介绍,自己家的冷库是和亲哥哥的货品放在一起的,每天都会到库房放货,但是那天突然发现排骨不见了。
付先生说,10月10日他刚进了80多斤的排骨,大概十六七扇,第二天早上准备签单子入货时,发现全没了。
“这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偶尔也丢过,我也没太当回事,我库里放着100多万的货呢。”付先生告诉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刑侦禁毒大队二中队办案民警王致超,从9月份开始,他们家就发现丢过猪肘子、排骨、外脊肉。
接到报警后,民警很快展开案件调查。民警在调取查看冷库的监控录像时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
监控录像显示,该男子从冷库搬走了一大摞排骨。
经被害人付先生辨认,怀疑该男子为附近一家冷库的装卸工张某某。民警找到张某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他是另一家档口雇佣的装卸工,负责进出冷库装卸货物。
张某某在工作时发现,各家档口存放的货物都是堆放在自家对应的冷库内,无人值守,且冷库内进出人员也较少。
张某某交代,9月8日至10月10日期间,他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先后4次从付先生的冷库中盗取排骨、外脊肉等生猪产品共400余斤。
之后,张某某将盗窃而来的生猪产品全部较低价格销赃卖给附近流动的收废品人员。
10月23日上午,记者在皇姑区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记者:先后四次作案,为啥偷的是同一家呢?
张某某:别人家也不往门口放货啊,我就拿了。
记者:为什么选择偷猪肉呢?
张某某:我一个月3000多块钱的工资不够花啊,现在后老悔了,不应该拿他们的。
记者:这么多肉,你一共卖了多少钱啊?
张某某:不到300块钱吧,钱都让我买烟吃饭了。我是分期分批去拿的,后来都卖给流动收废品的了。
警方提示,在市场上做生意的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给人可乘之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皇姑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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