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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巢湖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看看我省怎么做?

推动巢湖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看看我省怎么做?
2019年01月17日 20:36 政府网站
原标题:推动巢湖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看看我省怎么做?

今天下午,介绍《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召开。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皖政办〔2018〕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出台背景和过程

巢湖是我国第五大淡水湖,流域面积13486平方公里,涵盖合肥、芜湖、六安、马鞍山、安庆5市16个县(市、区),人口约1075万。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近年来巢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巢湖水环境依然形势严峻,污染治理任重道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推动巢湖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合肥市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流域相关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总体考虑

➢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巢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

➢ 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与我省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系列具体部署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 

➢ 三是立足巢湖综合治理和保护实际,围绕巢湖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三大目标,完善流域各干支流水质目标体系,系统谋划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把巢湖综合治理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绿色发展全国示范。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1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2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分类施策、重点攻关,制度保障、严格执法4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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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是主要目标。围绕“至2020年,流域防洪短板基本补齐,流域水量调配能力明显增强,氮磷总量管理制度基本形成,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削减,河湖水质有效改善,湖区蓝藻控制有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的巢湖综合治理总目标,明确防洪减灾能力建设、入湖污染负荷总量控制、河湖水质目标管理、湖区蓝藻防控、流域生态恢复、河湖净化能力建设6个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巢湖综合治理目标体系。其中,在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削减方面提出以下要求: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100%,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乡镇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省级及以上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率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入湖量有效消减。在河湖水质有效改善方面提出以下要求:巢湖全湖营养状态平均指数下降到55以下,西半湖营养状态指数下降到60以下,东、西半湖水质分别保持Ⅳ类和Ⅴ类;重污染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现状良好水体水质保持稳定,流域国控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实现达标。同时,在其他方面也设置了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

4

第四部分是重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顶层设计、重点工程、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等重要措施,提出编制《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重污染河流治污大会战、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加强巢湖蓝藻应急防控、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建设等20项重点任务,着力消减入湖污染物总量、改善江湖水体联系、恢复流域水体自净能力。如在有序推进治理工程建设方面,提出要高标准实施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三、四期工程,开工建设五期工程,加快推进六期工程前期工作。2019年,持续实施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期、四期、五期工程,开展六期工程初步设计编制。2020年,力争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期工程完工,全面推进四期、五期工程,开工建设六期工程。在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方面,强化巢湖流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执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限值。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对各类开发区内违规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在构建环巢湖生态屏障方面,开展入湖河口生态湿地建设,结合环湖生态防护林建设,恢复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形成环湖“多片、多带、多廊”的生态格局,构建保护巢湖的天然生态屏障。严格控制环湖村庄建设,逐步减少一级保护区内人口规模。到2020年,基本建成环湖生态湿地和生态防护林,形成环湖生态绿廊,等等。

近日,合肥市将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为68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巢湖综合治理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加大保障力度。《实施方案》确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保护、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6项保障措施,明确流域各地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充分发挥省级巢湖湖(河)长制和市级河长制作用,特别提出要加快推进“数字巢湖”建设,以地理空间信息、流域水情雨情、点源面源污染监控系统等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共享数据库,建立巢湖数字流场,构建巢湖流域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巢湖流域水环境的精准管理和有效实时监控。还要借鉴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大力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有序引导流域各地减少排污,促进上游地区减少排污、改善水质。此外,在其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监管、问责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巢湖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们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坚决落实《实施方案》要求,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打好巢湖综合治理这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开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新局面。

答疑解惑Q:

《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是巢湖综合治理的重要顶层设计,请问规划有哪些特色与亮点?

A:

2017年5-6月,省委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先后深入巢湖调研,要求开展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巢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7年底合肥市启动《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2018年-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印发实施。这部《规划》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亮点也非常突出,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剖析“五大”问题。包括流域洪水出路不畅,河流缺乏生态基流,入湖污染物居高不下,半封闭、富营养化水域易诱发蓝藻,城镇化进程和发展方式粗放等五个方面。

(二)确立“三大”主要目标。2020 年国控断面水质有序达标,2035年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美丽巢湖走进现实。 

(三)划分“四大”管控空间。将流域划分为“流域生存空间、城乡生活空间、蓝绿生态空间、园区生产空间”四类空间。

(四)划定“五条”约束红线。划定了“水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五条红线。

(五)构建“五大”工程体系。包括防洪保安体系、水资源调配体系、污染防治体系、生态保护体系和流域管控体系。

(六)实施“五大”分区治理。一是重点治理西北——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等巢湖主要污染源;二是主动保护西南——杭埠河、丰乐河、白石天河等清流活水;三是积极防治东北——柘皋河、双桥河、裕溪河等影响城市饮用水安全河流;四是加快连通东南——西河、兆河等重要排洪通道和应急引江通道;五是全面修复环湖——176 公里滨湖生态屏障。

Q:

《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推进“数字巢湖”建设,请问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A:

2017年6月6日,李国英省长在研究巢湖流域河长制专题会议上提出“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数字流场,建设流域水环境公共数据平台”等数字巢湖基础性工作,完善巢湖综合治理技术支撑。我们积极谋划,大力推动相关项目建设,目前初步确定“数字巢湖”总体框架为1网1库1图1平台N应用,其中部分项目已经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完善流域水质水量监测网络。为填补部分入湖河道水量数据空白,在充分利用环保、水文部门现有测站基础上,实施流域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在主要河流出入湖口及市界、县区界设置水量监测站点38个,目前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二是开展“互联网+湖长制”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流域范围划定、水系划分、巢湖湖盆地形测绘及巢湖湖长智APP开发等工作。正在实施环巢湖视频监控、巢湖数字流场、巢湖底泥调查与分析、蓝藻水华预警系统、流域水质目标管理系统等项目,2019年内可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实施“数字巢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数字巢湖”建设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功能众多、涉及面广,需要在环保、水利、水文、气象等部门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实行资源整合、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目前已初步建立“数字巢湖”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下一步将实施流域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建库、流域监测体系补充完善及应用系统建设等工作。

Q:

河长制、湖长制是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重大举措,请问省级巢湖总湖(河)长办成立以来开展了哪些工作?

A:

2018年4月,经省编办批复,省级巢湖总湖(河)长制办公室成立,设在省巢湖管理局,统筹协调相关涉巢管理机构。省级巢湖总湖(河)长办成立以来,积极履行职责,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巢湖湖(河)长制工作体系。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宋国权任巢湖总湖(河)长、省政府副省长何树山任副总河长。设立市级总河长9名、市级河长46名,县级河长239名,乡级河长2238名,村级河长5865名,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巢湖湖(河)长制。

二是推动湖(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经省巢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印发了《关于在巢湖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巢湖流域河流水质目标控制体系》、《安徽省级巢湖湖(河)长制2018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初步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巢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

三是着力解决巢湖湖(河)长制“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杭埠河、丰乐河、裕溪河等跨界河流的14条支流分别设置了“河长助理”,协助各级巢湖湖(河)长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分析污染成因,梳理治污举措,加强技术指导,接受工作咨询。

四是实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清水廊道保护。开展主要入湖河流巡查暗访,及时反馈巡查情况,督查整改落实;制定并印发了《杭埠河流域联合巡查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市、县河长办对杭埠河流域开展6次联合巡查;针对部分河流水质波动的情况,设置水质水量加密监测断面22个,对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并加强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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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 / 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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