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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党员想不开 北京密云“回访”为其卸包袱

受处分党员想不开 北京密云“回访”为其卸包袱
2019年02月22日 08:04 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密云:“回访”为受处分党员卸包袱

  “一开始确实有点想不开,但是现在想想,这对我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给我敲响了警钟,避免以后出现更严重的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干部的耐心引导,李某对所受处分有了新的认识。

  2018年12月以来,密云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纪(工)委和区直机关纪工委“兵分四路”,对近两年受到留党察看以下处分(含留党察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38名受处分党员开展回访工作。

  “回访工作是我区纪检监察组织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受党纪处分党员的回访,及时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帮助其提高纪律意识。”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王红说。

  为规范回访工作,区纪委区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受处分党员开展回访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回访工作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严教、重在教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由1名执纪审查阶段的案件承办人和1名审理阶段的案件承办人共同进行,主要采取面对面谈心谈话方式,了解受处分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以及处分落实整改情况,对回访对象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能够正确认识错误、积极改正错误,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的,予以肯定和鼓励,并向所在党组织通报;对受到党纪处分存有异议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能够接受党纪处分,但改错表现不彻底的,责成所在党组织对其进行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有新的违反党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给予党纪处分;对工作、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责成所在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帮助解决。回访结束后,案件承办人需填写《案件回访登记表》报案件审理室备案。(文/成镇)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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