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淅川城管被曝使用套牌无牌车,回应:立即整改、接受处罚
针对“河南淅川县城管工作人员使用套牌车、无牌车辆”一事,3月16日,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微信公众号“畅通淅川”发布通报称,已对淅川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方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谢某、王某、贾某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的处罚。
相关视频显示,一辆东风7座面包车和一辆4座的东风工具车号牌均为“豫R·2300H”,另外三辆东风轻卡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牌号为“豫R·2300H”的东风7座面包车和另外三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东风轻卡车辆,均显示有“城管执法”字样。
3月16日,淅川县城管局通过淅川网发布《关于城管执法车辆套牌问题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网上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查,3月6日,城管局所属的一辆东风轻卡工具车使用了豫R2300H面包车的牌照,另外三辆东风轻卡未悬挂车辆牌照。
《情况说明》显示,淅川县城管局立即进行了整改,对驾驶违规车辆和无牌车辆的4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主动接受县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对现有无牌车辆全部进行了封存并禁止使用。
淅川县城管局还表示,虚心接受社会各界批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城管局工作进行监督。
与此同时,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官方微信“畅通淅川”发布《关于对淅川县城管局套牌、无牌车辆处理的通报》。
通报称,淅川县城管局一豫R2300H套牌及无牌车辆的视频在网上传播,我队高度重视,迅速依法查处。经查:3月6日,淅川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方某、谢某、王某、贾某驾驶豫R2300H套牌车及无牌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方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谢某、王某、贾某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
同时,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淅川县城管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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