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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张姗姗:与“海”结缘的女法官

上海海事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张姗姗:与“海”结缘的女法官
2019年07月22日 13:48 新民晚报作者:新民
原标题:上海海事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张姗姗:与“海”结缘的女法官

“渔船的帆张网在水下,有时会被大船的螺旋桨给刮走”“航道的这个区域高危,经常发生碰撞事故……”在上海海事法院,有一名和“海”结缘多年的女法官——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张姗姗。

最近,她荣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选出的2019年度“邹碧华式好法官”;今年,她撰写的海事审判白皮书《船舶碰撞案件审判与航行安全情况通报》,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批示。

图说:张姗姗 上海海事法院供图(下同)

安抚“海哭的声音”

在外人看来,海事法官审理的都是“高大上”的专业案件,不用为“剪不断理还乱”的家长里短烦恼。但是,广袤无垠的大海危机四伏,天气恶劣时险象环生,海难事故和船舶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尽管有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但张姗姗对审理此类侵权纠纷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一旦船舶碰撞导致船毁人亡,看到遇难船员家属悲伤的面容、听到他们的哭诉,我总忍不住一阵揪心。”张姗姗说。

2018年3月11日凌晨,“昱林”轮在上海市吴淞口水域碰撞“永航6”轮,导致“永航6”轮沉没,船长及二副均落水遇难。两名遇难船员的家属诉至上海海事法院,状告“昱林”轮船东,张姗姗主审此案。

审理中,张姗姗发现了该案中的一些复杂因素。原来,碰撞刚发生时,“永航6”轮尚未沉没,碰撞后两船暂时顶靠在一起,其他船员都快速越过船舷逃到了碰撞对方船上。但是,船长和二副正在驾驶船舶,仍然希望能够挽救船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逃生。最后船舶在短时间内沉没,两人随船遇难。

船员家属认为,被告在善后处理上态度不积极;被告认为,原告船舶对于碰撞事故发生也有责任,所以在赔偿款上一直不肯松口。

“对于当事人,法官要善于换位思考。法官的话如果可以讲到当事人心坎上,调解工作就成功了一半。”对于遇难者家庭,张姗姗对他们表示充分同情。“家里遭遇了这么大的变故,又牵扯上官司,每次开庭都意味着伤疤又一次被揭开。但生活毕竟还要继续,只有尽快解决纠纷,才有可能鼓起勇气开始新生活。”

 对于承担碰撞事故主要责任的被告方,张姗姗也善于拿捏尺度,抓住被告尚有愧疚和同情心的时机,该说法论理、批评教育时毫不含糊,该体谅难处时也运用同理心让对方容易接受。

通过她的努力,在受理案件仅两个星期后,两名遇难船员的家属就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被告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全额拿到赔偿款。“谢谢张法官!”船员家属在结案后,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近两年,上海港及附近水域船舶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对船舶、货物、人命安全以及环境安全都形成了极大的威胁。在办案之外,张姗姗还提炼撰写了《上海港及附近水域船舶碰撞事故多发特点、原因分析及问题建议》等思考类文章,为上海港的安全航行建言献策。

图说:张姗姗

保护环境“海的女儿”

作为海洋环境保护合议庭的审判长,张姗姗还审理了不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这些案子听起来‘高大上’,但审理起来往往非常繁琐,经常是拉锯战。”因为这类案件的证据材料特别多,不仅要理清法律适用,还要梳理清众多的事实,包括所涉船舶、人员、设备、漏油量、工作时长等。针对阅卷及证据交换中梳理出的问题,合议庭要及时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将争议问题详细列出;有时还要请来防污染方面的专家学者,探讨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其中,最令人头疼的是如何认定合理的清污费用。清污公司和船东之间常常就价格和费用展开漫长的拉锯战。

张姗姗介绍,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简称ITOPF),制定了赔偿海上油污清除等费用的国际标准。但国内目前并没有形成有关清污项目和费用的统一标准。事故发生后,清污公司往往“临危受命”,紧急开展工作,事后才和涉案船东协商有关项目和收费标准。但是,清污公司觉得投入巨大却拿不到符合心理价位的费用,船东觉得清污公司开价太高。虽然双方背后都有相关保险公司的理赔,但是争议金额差异较大,只好诉诸法律。

“针对这类案件,法院需要协调海事局、清污公司、船东、保赔协会、保险公司等,理清清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项目和费用。如果可以制定符合市场化水平的收费标准,将有效规范此类市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为此,张姗姗多次赴上海海事局、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调研走访,就清污、渔业、旅游业和环境损害等具体不同领域的索赔流程、国际通行做法等实务问题深入探讨,致力于推动形成行业标准。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海事审判前路漫漫、道长且阻,但只要坚持前行,就无悔我心。”张姗姗说。

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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