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截图
中国网7月25日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消息,24日,山西省临汾市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王新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新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过生日为由聚会聚餐;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王新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单位“一把手”,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三观”蜕变扭曲,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带坏了单位风气,破坏了单位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新龙简历:
王新龙,男,汉族,1955年4月生,山西晋城人,大专学历,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月至1985年8月,任山西动力机械厂厂办秘书兼机关团总支书记;
1985年8月至1997年12月,历任临汾行署体改办秘书科副科长、临汾地区体改办综合科副科长、临汾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综合科科长、临汾行署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临汾行署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企业科科长;
1997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临汾地区纪委派驻行署体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临汾市纪委派驻市体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临汾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3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临汾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
2006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临汾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电视台台长;
2009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临汾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15年7月,退休。
2019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临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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