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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撤销廉政账户:在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

湖南撤销廉政账户:在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
2019年08月06日 09:49 澎湃新闻

  原标题:湖南撤销廉政账户:向全社会表明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

  8月6日早间,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三湘风纪网发布《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称,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经省委批准,决定于2019年8月6日起全省统一撤销各级廉政账户。

  上述通知介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多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2013年省纪委印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湘纪发〔2013〕23号),对促进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此次还就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八点通知,包括:在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资金分配拨付、选人用人、执纪执法、学习培训、考察考核、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公务活动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在节假日、生日、住院、婚丧喜庆事宜等非公务活动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赠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并调查处理。其中用公款赠送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等。

  通知还指出,对已上交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于廉政账户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财政。

  “设立廉政账户的初衷,主要是为收受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提供一个纠正过失的通道,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这几年的实际运行中,也显露出一些弊端。有的平时就有心地‘收多交少’,有的听到风声后,急急忙忙交一部分钱,廉政账户成了某些人对抗组织调查的挡箭牌。从纪律法律的逻辑上说,红包礼金不该收,也就没有收了之后再上交这一说。这次撤销廉政账户,就是向全社会表明,在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没有避风港,也没有任何空子可钻。对红包礼金必须当面拒收,对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拒收的,必须及时上交组织并作出说明。”澎湃新闻注意到,8月6日出版的《湖南日报》也在头版刊发评论,强调“拒收红包礼金没有缓冲区”。

  文章称,红包礼金陋习积弊已久,不出重拳、不下猛药难以根绝。对收受红包礼金者,要一律先免职再查处;领导干部亲属收受的,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对送红包礼金的公职人员,与收受者同样严肃处理;公款送礼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追究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清红包礼金的本质和严重危害,防止被裹着“人情往来”糖衣的炮弹所击中,坚决抵制收礼送礼陋习,努力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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