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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目录内产品免收通行费

三部门: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目录内产品免收通行费
2019年08月07日 12:05 新华网

  原标题:三部门明确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7日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根据通知,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廊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通知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和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全国高速公路将统一实行分段计费、统一扣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果不提前预约,将会发生先扣款、待出口查验符合免费条件后再退费的情况。”吴德金表示,由于退费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将会影响用户体验,增加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的经营成本,所以提供了预约通行服务。

  通知还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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