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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约车软件漏洞非法牟利50多万 一家子被判刑

利用网约车软件漏洞非法牟利50多万 一家子被判刑
2019年08月18日 16:00 成都商报

  原标题:利用网约车软件漏洞非法牟利50多万元 这一家三口被判刑

  小伙陈某是一名法学专业毕业生,本是拥有大好前途的人,却懂法犯法,最终将沦为阶下囚。

  去年的某一天,小伙陈某乘坐网约车用银行信用卡支付车费时,发现手机客户端与网约车公司服务器间存在漏洞,便召集全国各地网约车车主加入,车主“空跑”、“刷单”造成网约车公司损失近百万元损失,陈某在短短两月内获利51万余元。

  陈某还让自己的父母加入其中,一家人都沦为了诈骗犯。近日,四川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一家三口被判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图据东方IC↑图据东方IC

  利用网约车系统漏洞

  短短两月非法获利51万

  陈某是四川攀枝花人,某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陈某称,2018年年初的一天,他在成都乘坐网约车用银行信用卡支付车费时,发现手机客户端与网约车公司服务器间存在漏洞,支付车费后迟迟未扣卡内费用,起初他以为是银行方面系统延迟,但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出现了相同的情况。

  陈某发现这一情况后,即想到了利用漏洞牟利的方式——与网约车车主一起刷单。陈某大肆招募全国各地网约车车主配合,并利用亲朋好友提供的网约车车主账号,向司机虚派乘客并授意司机在其账号上点击“出车”,之后在不载乘客的情况下随意“空跑”,并在结束时再点击“收车”。

  随后,陈某再根据司机“空跑”模拟的虚假轨迹,通过网约车公司计算机系统后台向各车主账号任意支付车费,最后用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收取与事先车主约定的20-50%车费分成。

  短短2个月,利用各地网约车车主“空跑”、“刷单”,陈某获利51万余元。但网约车公司很快发现了软件系统的异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4月14日,陈某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刑事拘留,参与其中的陈某父母二人也于同年8月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取保候审。

  安排父母参与虚假刷单

  一家三口犯诈骗罪被判刑

  经检察机关审查、鉴定,网约车公司损失98万余元,陈某获利51万余元;陈某的家人王某、陈某某收到网约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车费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近日,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诈骗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本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陈某共计9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某,陈某共计7万余元,数额较大。上述三被告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网约车公司大量车费后,其本人从中提成51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陈某某明知被告人陈某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网约车公司车费,仍然按照被告人陈某的安排,采用虚假刷单的方式骗取网约车公司大量车费后,从中提现7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综合自首、主犯、从犯等量刑情节后,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陈某某(陈某的父亲)犯诈骗罪,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王某(陈某的母亲)犯诈骗罪,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范译丹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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