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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 上半年5190.5万纳税人减税302亿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 上半年5190.5万纳税人减税302亿元
2019年08月23日 21:12 成都商报
原标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 上半年5190.5万纳税人减税302亿元

今年1-7月,全国税收收入增长0.3% ,增幅同比回落13.7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所得税下降30.3%,增幅同比回落50.9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5190.5万纳税人享受减税302亿元。

8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做此报告。

受减税效应影响

个人所得税下降30.3%

报告提到,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23.08亿元,增长3.1%,增幅同比回落6.9个百分点,主要受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963.26亿元,增长9.9%,增幅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保持了较强的支出力度。

报告披露,1-7月,全国税收收入增长0.3% ,增幅同比回落13.7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增长5.4%,增幅同比回落9.5个百分点,主要受去年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值税新增减税效果进一步放大等影响。企业所得税增长4%,增幅同比回落9.4个百分点,主要受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影响。

此外,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5%,增幅同比回落16.5个百分点,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增速下降、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等影响。

刘昆在报告中介绍,个人所得税下降30.3%,增幅同比回落50.9个百分点,主要是去年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税率的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叠加释放。涉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六税两费”同比下降。涉及降费政策的有关收入继续下降,多渠道盘活资金资产带动非税收入增加。

全国非税收入增长24.8%

报告提到,1-7月,包括教育费附加在内的专项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去年同期下降3.1%的基础上,今年同比又下降0.8%。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大力盘活国有资金和资产,带动相关收入增加,全国非税收入增长24.8%,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 。

中央财政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以及部分中央金融企业分红收入同比增加,合计占全国非税收入增收额的61%,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15.1个百分点。

报告提到,中央和地方收入增速均明显回落,地区间收入增幅分化。1-7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3% ,增幅同比回落8.3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增幅同比回落5.5个百分点。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增长3.4%、5.4%、0.7%、-1.4%,增幅同比分别回落4.9、5、7.1和7.8个百分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的有3个;个位数增长的有17个;收入下降的有11个,下降的省份比去年同期增加7个。

报告还提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初步统计,1-6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167.7亿元,增长10.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115.12亿元,增长16.3%。截至6月底,基金累计结余96734.51亿元。

减税降费力度大

前6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09亿

报告提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实施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减税降费政策。据统计,1-6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09亿元,其中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共计减税5065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加强研发、增加投资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刘昆还在报告中表示,4月1日起, 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4-6月减税3185亿元,所有行业均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效果最明显,减税1389亿元,占比超过4成。此外,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政策范围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1-6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减税1164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税额占88%。

报告提到,1月1日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 。1-6月减税302亿元,5190.5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有1.15亿纳税人无需再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

报告还提到,在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方面,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明确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1-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减少超过1280亿元。同时,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有关政府性基金。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张炎良 北京报道

图据VCG

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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