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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泰州两级法院一年庭审了116人(次)

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泰州两级法院一年庭审了116人(次)
2019年09月20日 19:10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泰州两级法院一年庭审了116人(次)

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泰州两级法院一年庭审了116人(次)

2019-09-20 19:10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20日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食药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泰州两级法院从严审理涉食、药案件,2019年共审理犯罪案件21件,涉案被告人116人(次)。

食药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据介绍,2019年泰州两级法院依法从严审结了一批案件,全年共审理涉食药犯罪案件21件,涉案被告人116人次,所涉罪名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比较前三年的案件审理情况来看,2016年至2018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尤其是“用含铝泡打粉制作包子”案件的数量较多,今年全市该类刑事案件仅2件,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数量较往年均有所减少,查获的假药种类主要集中在性药、美容针、减肥药以及其他保健品等领域,涉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主要有:制售假酒、用工业粗盐加工熟牛肉、使用工业松香褪猪毛加工卤菜、在羊肉汤中添加罂粟壳等。

“食药犯罪呈现出犯罪对象扩大化、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行为组织化以及被告人‘两低’特征明显,制假、售假社会危害性大等特点。”据纪阿林副院长介绍,泰州中院坚决从严惩处犯罪数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以及有过食品安全犯罪前科的犯罪分子和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抓住每一个公开开庭审理涉食品药品案件的机会,使每一次庭审都成为对公众进行食药安全教育的法治课堂;积极统一量刑标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召开协调会,就同一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量刑尺度等给予指引;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时调整从宽、从严的对象、范围和力度,强调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防止打击面过宽。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国柱 通讯员 于波 张海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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