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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范泉智等23人涉黑案宣判 “带头大哥”被判无期

内蒙古范泉智等23人涉黑案宣判 “带头大哥”被判无期
2019年10月18日 20:32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内蒙古范泉智等23人涉黑案宣判 “带头大哥”被判无期

    图为庭审现场。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锡林郭勒10月18日电 (记者 张林虎)18日,范泉智、赵俊杰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院对范泉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范泉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大肆敛财,并部分用于组织活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相关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严重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图为庭审现场。检察院供图

  据悉,法院还对其他2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部分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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