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11·25”特大生产制毒物品案二审宣判
新华社银川10月19日电(记者张亮)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办获悉,宁夏“11·25”特大生产制毒物品案近日在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8名被告获刑7年2个月至14年不等。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程武勇伙同他人在山东省费县生产制毒物品羟亚胺366.7千克(羟亚胺为新型毒品主要原料),该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告人程武勇在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逃离。2017年8月,程武勇窜至宁夏青铜峡市,纠集被告人潘涛、潘文才等7人租赁厂房,购买制毒设备、原料,生产制毒物品羟亚胺273.44千克,并将部分予以出售。2018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将该犯罪团伙中7人抓获,并查扣相关的制毒设备、原料及制毒物品,其中一人于2018年4月12日自动投案。今年6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程武勇有期徒刑14年,判处其他7名被告人7年2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程武勇等人提出上诉,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扎克伯格批中国 中美网民都在“呵呵”...
- 【 军事 】 出鞘:国庆阅兵坦克真的“简配”了?
- 【 财经 】 国庆节后国内油价或迎三连涨
- 【 体育 】 中超-艾克森两球恒大3-2客胜深足
- 【 娱乐 】 王思聪普思资本股权遭冻结 股权价值已...
- 【 科技 】 “摔杯”的李国庆,并不容易的再创业
- 【 教育 】 大学生手机上网调查:4成每天超5小时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