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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卢焱决定逮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卢焱决定逮捕
2019年11月16日 15:39 新华网
原标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卢焱决定逮捕

  新华社上海11月16日电(记者兰天鸣、朱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16日发布消息,上海市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卢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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