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历史不及格其他都优异?不知家国焚烧国旗的“学霸”何用?
“焚烧国旗案”近日在港开庭。
9月21日,一名13岁女生在屯门大会堂外故意以焚烧方式侮辱国旗被拘。近日,涉案女生在屯门少年庭认罪,裁判官斥责其行为极度侮辱国家和民族尊严。令人瞠目的是,涉案女生的大律师为其求情,理由之一竟然是“她是学霸!”顺便还呈上了被告的校内成绩单:除中国历史不合格外,英文、数学及体育科均成绩优异。没想到,激昂的“陈情令”非但没有打动法官,反而被法官硬核“上了一课”:要多学中国历史,了解国旗意义,亦不应做出烧国旗这种损害民族情感的事。最后决定对涉案女生押后至12月13日宣判!
以“成绩优秀”博取“网开一面”,这位律师的逻辑实在荒唐。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践踏法治底线,甭管是“学霸”还是“学渣”,都得付出相应代价。这连小孩子都懂的基本常识,香港法学精英竟然犯迷糊?再者说,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民族精神的结晶。侮辱国旗不仅是数典忘祖的极端劣行,更是对14亿中国人的严重挑衅,理应重判。事实上,重判辱旗者也乃国际惯例。在西方国家,涉及侮辱国旗的案件,被告一般起码被判一两个月监禁。在美国,焚烧国旗更是违宪,最轻也要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于理于情,这位焚烧国旗的女生都应被严厉惩戒。
不过,法官的一席话也再次敲响警钟:香港该补补历史课了!教育,是在学生内心播撒种子,事关“培养什么人”的深刻命题。历史教育,更是对于民族意识的建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人只有知史、懂史,才能自然生发出国家认同感与民族自尊心。难以想象但凡对中国历史有所了解的中国人,会用“支那”来侮辱自己同胞;会在升国旗、唱国歌时发出嘘声,甚至焚烧国旗来“攀附”曾经的“殖民主子”。香港教育真是病了。“不知新中国建立是何年”的问题,“中国历史课多数学生不及格”的现状,恐怕绝非知识性的缺陷,而是制度上的弊病。
对于判决理由,这位法官还这样坦言:若轻判可能会向社会释放错误信息,误以为侮辱国旗“好小事”,变相鼓励更多人仿效。正气浩然,公正客观,这才是香港法治的应有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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