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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女子莫名“被二婚”20年错误婚姻难撤销,只能求助法院,究竟谁导演了这场“错婚”成谜

泰州女子莫名“被二婚”20年错误婚姻难撤销,只能求助法院,究竟谁导演了这场“错婚”成谜
2019年12月06日 20:28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泰州女子莫名“被二婚”20年错误婚姻难撤销,只能求助法院,究竟谁导演了这场“错婚”成谜

如果不是购房需要到银行贷款,泰州女子周筛珍至今还蒙在鼓里,她早在1999年与一个名叫孔令宏的男子登记结了婚,而1997年她与丈夫陆俊刚领了结婚证。孔令宏是谁?长得怎么样?周筛珍不知道,更没有见过面。当年为周筛珍办理第二次婚姻登记的是泰州市姜堰梅垛乡政府,后梅垛划归张甸,其婚姻登记职能归属姜堰民政局。周筛珍找到姜堰民政局,结果被告知其第二次婚姻登记无法撤销。走投无路的周筛珍将姜堰民政局、出具其不实婚姻证明资料的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以及在婚姻证明资料上签名的时任村支书孔令山等三方告上法院。12月6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记者旁听审理过程以及事后采访获悉,周筛珍“被二婚”系人为,但究竟是谁导演了这场戏,由于年代久远,目前还是个谜。

“被二婚”的这张婚姻登记表上

 

买房贷款发现“被二婚”

“丈夫孔令宏”是谁

12月6日上午,在法庭上,坐在原告席的周筛珍,提及自己莫名“被二婚”情绪异常激动。她说,今年10月,她在泰州主城区看中了一套房子,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方审查发现,她结婚证所注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一致,银行方建议她到民政部门进行更 改。周筛珍赶到当地高港民政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告知她,系统显示她有二次婚姻,第一次是与陆俊刚,第二次是1999年与孔令宏,发证单位是姜堰梅垛乡,现归属姜堰民政局。周筛珍又来到了姜堰民政局,民政局调出了1999年孔令宏与她的结婚证明资料。

在由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中,“本村村民”周筛珍被写明“未婚”,申请与该乡北野村一组的孔令宏结婚,备注一栏标注周筛珍的生日是1976年10月7日以及身份证号码,栏末加盖了当时梅垛乡派出所的公章。周筛珍说,当时看到这样资料,她 气得浑身发抖。因为,1997年她已经与家住高港大泗的陆俊刚登记结婚。1999年,她已经离开了姜堰梅垛高北村,不在村里居住,只是户口没有迁出。这个孔令宏是谁?她压根没有见过,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后来,她根据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得知,孔令宏就居住在邻村。资料显示,她和孔令宏的结婚登记页上,结婚照女方是一名陌生女子,只是身份信息是她的。

丈夫陆俊刚信任她,不存在所谓的“再婚”,反劝她:不如采取息事宁人、解决问题的态度,找到孔令宏,主动跟他离婚。这样的建议,让她无法接受:我一天没有和他生活过,根本没有结过婚,离什么婚?更何况,孔令宏当时所留电话号码已经打不通。

民政部门称难撤销

法庭辩称“没有责任”

“再婚”撤销不了,周筛珍和陆俊刚结婚证上面的身份证信息就更正不过来,她的房子贷款就无法办理。周筛珍为此找到姜堰民政局。让她失望的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答复,他们没有办法撤销她和孔令宏的婚姻登记。感觉万分委屈的周筛珍,不久前将姜堰民政局、 出具其不实婚姻证明资料的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以及在婚姻证明资料上签名的时任村支书孔令山等三方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民政部门撤销其所作出的周筛珍与孔令宏的婚姻登记(证号为姜梅婚(99)字第147号);要求被告赔偿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10万元。

记者获悉,接到法庭通知书的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以及时任村支书孔令山没有到庭。庭上,针对周筛珍其本人没有到场、身份证从没离身,民政部门为何办理了她和孔令宏的结婚登记的质询,姜堰民政局代理人辩称,他们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周筛珍和孔令宏的 结婚状况证明资料是完备的,既有村支部的公章,又有村支书的签名。警方证明其身份信息的盖章,能够代替身份证的功效。加上,其结婚登记由当时的梅垛乡政府办理,他们姜堰民政局2004才接管了婚姻登记这项工作。因此,姜堰民政局不存在任何责任和过错。此外 ,由于政策的规定,对于当时符合条件办理的结婚登记,他们无法也无权撤销。

参与庭审的姜堰民政局一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筛珍的遭遇,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碰到过多起,原因在于当时婚姻登记没有完全联网有关,他们对周筛珍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权限让他们爱莫能助。若法院作出相关裁定,民政部门可以进行撤销。但对于周筛 珍的损失,则没有办法解决。

老支书不承认签名是自己的

究竟是谁导演了这场错误婚姻

由于案情相对清楚,庭审只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法官表示将根据庭审情况,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判决。

庭审结束后,记者通过电话辗转联系上了时任梅垛乡高北村村支书孔令山。对于该村1999年出具的周筛珍婚姻状况证明,孔令山否认该证明出自他的手,签名也不是他本人的。孔令山说,周筛珍是他村里的,两家离得不远,他知道周筛珍出嫁到外地,不会犯这样简 单的错误,再出具证明材料,让她和别人领结婚证。他表示,当时村级管理比较松懈,村支部的公章很多人都能拿到,比如,除他之外,村长、村会计以及其他村干部等都可以不经过他的手用到公章。究竟是谁在周筛珍证明材料上面盖了章,他也无法知道。

孔令山告诉记者,据他后来调查得知,冒用周筛珍名义结婚的孔令宏,当时找了一个外地女友,因该女友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资料,无法与孔令宏申请登记结婚。该说法得到了周筛珍的证实。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孔令宏舅舅的儿子找到她弟弟,让她和 平解决这件事。孔令宏的舅舅当年在梅垛乡高北村任村民小组长,到底是不是他策划导演了周筛珍这出冤枉婚姻?由于孔令宏的舅舅已经去世,一切无法考证。

庭审结束了,但周筛珍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根据综合消息,即使法院作出撤销她和孔令宏的婚姻登记的判决,她的损害补偿也无人“买单”,哪怕是8000元律师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国柱

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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