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日报:教中小学生繁体字,需要吗?
近日,针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网公开相关答复。
教育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但也要考虑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不可否认,如果要研究汉字及其演变过程,繁体字是不可略过的一部分。汉字具有象形的特点,“一字一语素”使其有着“一图一义”的表达效果。
而繁体字字形更加丰富,表意也更加立体,能给人更多的书写和想象空间。而且,古人留下的书法、诗词等经典里常见繁体字,识读繁体字可以更方便地亲近传统文化。
同时也要明确,汉字只是文化的载体和表达的工具。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总趋势是从繁到简的。而且现行简化字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简化字体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确定的”,是科学简化的,并非一蹴而就的。
简化汉字的使用降低了汉字识记和运用的门槛,使得信息传递更加简便和迅速,并未违背文字作为载体和工具的初衷。
当然,繁体字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依旧需要研究和传承,在平常生活中也可以适当普及,比如在一些设计、艺术里留有一定创作空间。但其传承和普及是否需要或是否必要进课堂变成学业考核,还是应该慎重评估。
据国家11个部委(局)组织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对全国阅读繁体字书报困难程度调查的数据显示,阅读繁体字书报“基本没有困难”和“有些困难但凭猜测能读懂大概意思”的比例占58.69%。这表明多数人基本能够认读繁体字。
因此,中小学的繁体字教育应遵循何种原则,施行到何种限度,讲究何种方式方法,都需仔细科学地进行学业设置,不然可能只是徒增学业负担。
繁体字有繁体字的艺术美感,简体字有简体字的简洁易用。语言文字的教育和发展,也许不必拘泥于字形字态,而更要思考如何使用它们才能更好地传承文化内涵和服务现代生活。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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