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北京东亚尚品台湖商办类“住宅”仍在售 政策出台前过户至内部人员名下

北京东亚尚品台湖商办类“住宅”仍在售 政策出台前过户至内部人员名下
2020年04月03日 19:33 中国经营网
原标题:北京东亚尚品台湖商办类“住宅”仍在售 政策出台前过户至内部人员名下

本报记者 黄永旭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北京“3·26”商业办公类政策2017年出台至今,已满3年之久,市场上的“商改住”现象得以有效遏制。但部分商办类项目仍以住宅产品名义对外销售。

《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实地走访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的东亚尚品台湖项目时,销售人员表示,该项目虽为50年产权的办公用地,购房者仍可以通过个人或公司名义购买,现房毛坯交付,装修后即可入住。

对于目前在售商办类项目不得出售给个人的相关规定,销售人员则表示,在政策出台之前,开发商已将房屋转到个人名下,进行过网签备案。目前的销售行为,可视作“二手房交易”,不再受政策限制。

商办项目未见公司挂牌

“我们小区环境很好,特别适合居住。”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提出“自住”需求时,东亚尚品台湖销售人员如是表示。

东亚尚品台湖项目,由北京世纪泰丰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泰丰”)投资开发。土地出让信息显示,早在2013年7月,世纪泰丰以18.94亿元竞得项目所在地块,溢价率为零,楼面价仅为9550元/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性质,使用年限为50年。此后,世纪泰丰于2014年至2016年陆续取得相关楼栋预售许可证,备案名定为“东亚鼎园”。

在走访中,记者注意到,虽为办公类项目,但时值工作日,小区内部却不乏老人散步、儿童玩耍,与居住类小区氛围颇为相似。而随机查看两个楼栋,也仅见有生活超市等业态经营,不见有“公司”字样的挂牌。

据销售人员介绍,该项目共有10栋楼房,含38~75平方米左右的多种户型。其中,每栋楼的一层及顶层搭建为Loft,其余楼层则均为平层,每套总售价在120万元至200万元左右不等,单价则约为每平方米2万元至3万元左右,一房一价。

“我们小区还是以居住为主,大概占有70%。前来购房的客户也基本上是用来居住或者投资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项目主要在售4、6、8三栋楼,但是房源已经不多。

在项目53平方米Loft户型的样板间里,记者看到,样板间被搭建成两层,并分割出多个区域,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分区一应俱全。销售人员介绍,项目为毛坯交付,后期购房者可参考样板间风格进行装修,“把非承重墙打掉,隔出一间小卧室出来”。

“二手房交易”

事实上,早在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对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进行规范,被称作“3·26政策”。

文件中明确要求,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系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换而言之,即不可再销售给个人。而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如此说来,目前在售的东亚尚品台湖项目,面对个人身份的购房者,又是如何确定其购房资质的?对此,销售人员称,在“3·26政策”出台前,开发商已将余下房源提前转到公司内部人员名下,进行网签备案,目前销售方实际身份为房屋持有者的委托人,负责个人对个人的“二手房交易”。

随后,其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在售房源信息,记者看到,房源信息中存在一则“买受人”的内容,而多个房源所属者均为同一人。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该项目早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所以按照规定,只要购房者名下无房且在京缴满5年社保或个税即可符合资质。若不满足,则也可以选择以公司名义购买。

“公司名义购买就是在您名下注册一个公司,最后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把房子挂在您名下公司就行了。现在有好多代办公司可以做这个业务,咱们售楼处也有专门合作的,总共花1万多块钱就可以搞定,很省事。”销售人员解释说。

但另一方面,“3·26”政策亦强调,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通州区住建委房屋市场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称,通州区台湖镇东亚尚品台湖是50年产权的办公项目。“只要在2017年3月26日政策出台前,做过个人网签,按照规定,现在是可以卖给个人的。”但是,由于是办公产品,不应具备居住属性。

对此,记者致电尚品台湖项目公司(北京世纪泰丰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不过当记者表明身份,提出采访请求后,对方立即挂断电话,之后多次致电均无人接听。

记者多次联系尚品台湖项目控股公司(北京东亚新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方面,对方已收悉采访内容,但截至记者发稿,未得到有效回复。

(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

过户购房者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