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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残疾车拖行辅警,连人带车撞石墩后逃跑被公诉

男子无证驾驶残疾车拖行辅警,连人带车撞石墩后逃跑被公诉
2020年04月07日 16:55 澎湃新闻
原标题:男子无证驾驶残疾车拖行辅警,连人带车撞石墩后逃跑被公诉
连人带车撞上路边石墩后,男子吴某仓皇而逃。
4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吴某无证驾驶残疾车非法载客,面对辅警拦截,逃逸并拖行辅警十余米致其轻伤二级。近日,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提起公诉。
事发监控视频 嘉定区检察院提供(00:34)
嘉定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1月8日9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三轮残疾车,至江桥镇金运路鹤旋路路口非法载客,扰乱该路口秩序。现场执勤的辅警朱某发现情况后,上前拉住残疾车的车把手,对吴某进行劝阻。
不料,吴某加速驾驶残疾车逃离,将挂在车上的朱某在该路口拖行十余米。最终,残疾车失去重心,连人带车撞上路边石墩,残疾车侧翻倒地。
监控视频显示,在残疾车侧翻后,面对受伤倒地的辅警及乘客,吴某并没有伸出援手,而是迅速起身,仓皇而逃。
经鉴定,被害人朱某因外伤致右锁骨远端线性骨折,右肱骨大结节骨折,均构成轻伤二级。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吴某供述,自己曾五次因非法载客受到过行政处罚,清楚知道其载客行为是违法的,且自己其实并没有残疾车行车执照。面对辅警的拦截,吴某因害怕再次受到处罚,弃车逃逸。
嘉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
检察官提醒,驾驶残疾车需要本人残疾人证、残疾车操作证及行车执照三证齐全,同时严禁载人、载客及自行改装。非法营运残疾车,隐患重重。安全出行,请拒绝搭乘“黑车”。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无证驾驶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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