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鼓励行业内骨干企业先行先试“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

鼓励行业内骨干企业先行先试“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
2020年05月26日 08:22 山西晚报

  原标题:鼓励行业内骨干企业先行先试“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

  山西晚报讯(记者 贾蔚然)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更好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和出行安全,山西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太原市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行业协会响应中国自行车协会号召,鼓励行业内骨干企业先行先试“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

  倡议更多的业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制造商)、当地主流经销商应积极响应公安交管部门的号召,从消费源头抓起,先行先试,积极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通过在门店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安全骑乘,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时赠送安全头盔,劝导已购车的消费者购买和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希望销售门店与保险企业开展合作,开发专项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等模式。

  倡议和引导会员单位和全省、各地市、县(市、区)的从业者在头盔的进货和销售环节,以及广大消费者选购使用时,要选择符合《摩托车乘员头盔》GB811-2010国家标准和具有CCC强制性认证的头盔产品,合理佩戴,切实保护自身的安全。

  呼吁头盔生产厂家(制造商),和省内各地市从业人员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内部进货产品质量和价格管控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合理价格,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不合理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广大从业人员应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切勿盲目跟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进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产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针对眼下电动车头盔“热销”“疯抢”“炒作”“质量参差不一”等情况,希望各级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能够理性面对。

  呼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行业标准应尽快制定出台,协会将积极参与到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中。

新浪新闻客户端
新浪新闻客户端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更多精彩内容随你看。(官方微博:新浪新闻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