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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国务院港澳办:对已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香港国安法不溯及既往

中国发布丨国务院港澳办:对已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香港国安法不溯及既往
2020年07月01日 17:47 中国网作者:张艳玲

  原标题:中国发布丨国务院港澳办:对已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香港国安法不溯及既往

  中国网7月1日讯 (记者 郭泽涵)国新办今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表示,香港国安法关于追溯力问题的规定与国际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规定是一致的,不溯及既往,也表明这部法律是遵循了现代法治原则。同时,香港现行法律包括《刑事罪行条例》《公安条例》《社团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等,都有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规定,应当运用这些法律的规定来惩治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张晓明指出,香港国安法第8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切实执行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中有关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规定,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这表明运用现行有效法律的相关规定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法定责任。

  “当然,任何刑事法律的功能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要预防犯罪。所以我们真诚地希望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之后,香港社会能够认真学习了解这部法律,增强国家意识、国家安全的意识、法治的观念。特别是学校教育要补上这一课。我们希望香港的青少年都是爱国爱港、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都有光明的前景、美好的未来!”张晓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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