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港国安公署与香港特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
中新社香港7月31日电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7月31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
香港特区国安委主席、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率领全体香港特区国安委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出席人士包括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李江舟和孙青野。
驻港国安公署和香港特区国安委7月初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十二条成立。依照《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三条,驻港国安公署应当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双方在当日的会议上讨论了自《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的落实执行工作,并就有关事项交换意见。
香港特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驻港国安公署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完)
新浪新闻客户端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更多精彩内容随你看。(官方微博:新浪新闻)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中方对等反制美会否再行动?特朗普又改口
- 【 军事 】 继日本后宇宙大国也要搞自己的短垂航...
- 【 财经 】 纽约年轻CEO被分尸 现场还有插电的电...
- 【 体育 】 中超-洛佩斯双响 上港3-1逆转泰达
- 【 娱乐 】 沈力遗体告别仪式8月3日北京举行 需遵...
- 【 科技 】 苹果证实iPhone12将延迟数周发售
- 【 教育 】 披着“国学”外衣 “女德班”屡禁难止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