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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涉嫌受贿罪等 内蒙古两名厅级干部被公诉

中国发布丨涉嫌受贿罪等 内蒙古两名厅级干部被公诉
2020年08月04日 16:13 中国网作者:张艳玲

  原标题:中国发布丨涉嫌受贿罪等 内蒙古两名厅级干部被公诉

  中国网8月4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因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乌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凤梅因涉嫌受贿罪,分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许爱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爱莲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常务副区长,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辽市科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政府旗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爱莲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凤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武凤梅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副处长、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自治区纪委派驻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乌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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