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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二选一”,饿了么被20户商家联名举报了

要求“二选一”,饿了么被20户商家联名举报了
2020年08月14日 21:42 正义网

  原标题:要求“二选一”,饿了么被20户商家联名举报了

  

  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

  而遭遇强制下线

  8月7日

  20户商家联名向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名举报饿了么

  饿了么逼迫商户二选一

  20户商家联名举报饿了么

  今年7月,在浙江温州苍南县,由于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而遭遇饿了么强制下线的20户商家联名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饿了么采取强制下线店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逼迫广大中小餐饮经营户二选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太欺负人了,饿了么的销售经理跟我说'你要么就做我们独家,要么就下线,就这两个选择,没有其它选择'"。商家胡女士气愤地向记者说道。

  饿了么表示,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这也并非外卖平台

  第一次传出强制签署独家协议

  饿了么起诉美团要求商户二选一

  索赔100万元

  8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饿了么表示,经商家反映,美团外卖存在向商户推送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威逼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信息的行为。

  饿了么认为,美团外卖损害了合法竞争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已构成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此,饿了么请求法院判令美团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饿了么100万元。

  7月2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早在去年9月,《中国消费者报》也报道了在黑龙江省泰来县商家实名举报饿了么”强迫商户签独家合同“二选一”。

  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威律师认为,“饿了么”作为一个企业,在商业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微信(ID:zxbccn)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 新浪微博

  编辑: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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