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处罚决定书不再是“一纸空文”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8月1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综改区及下属园区所在的辖区法院小店法院、清徐法院和阳曲法院分别设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巡回法庭。此举是为了防止处罚决定书成为“一纸空文”。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目前,两级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年均二百余件,主要是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城市规划、改造,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房屋拆迁、行政罚款、劳动监督、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处罚类案件。可以说,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山西综改示范区综合执法局队2017年2月正式成立。综合执法局队集中行使了住建、城管、人社、规划、安监、市容、林业、房管、防震等9个行业领域338项行政处罚权。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拒绝签字、躲避罚款、不配合执法工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对行政执法队员确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作出行政处罚造成了困难。特别是当事人面对罚款当起“老赖”时,处罚决定书常常变成了“一纸空文”,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受到了挑战。
为改变这一现状,太原中院同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协商,决定在小店区、清徐县、阳曲县等基层法院与综改区综合执法局队探索建立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制度,强化行政管理,倒逼规范经营,使执法更有权威性。巡回法庭采取每周定期派驻法官与随时进驻相结合的方式,打破传统办案思路,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加强综改区综合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努力探索出一整套非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模式,为执法难、执行难问题找到解决良策,加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畅通执行绿色通道,实现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高效快捷。
设立巡回法庭,将妥善审理重大项目落地、园区承接和城建等方面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城建规划许可等行政案件。对省综改区涉及特许经营、招商引资、土地征收征用、改造拆迁、劳动监察等引发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开启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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