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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各省辖市将设立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河南各省辖市将设立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2020年09月28日 10:50 政府网站

  原标题:河南各省辖市将设立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9月27日,河南省卫健委下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河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等进行了明确。

  区域医疗中心是根据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选取一部分紧贴老百姓就医需求的专业,在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引领作用的同时,让疑难危重患者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救治,也为实现分级诊疗创造了条件。

  根据部署,河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共涉及心血管、神经、肿瘤、妇产、儿童、精神、呼吸、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骨科、创伤、眼科、康复、烧伤、消化、内分泌、皮肤、肾病、泌尿等20个专业;功能定位要求在医疗、科研、教学、人才培养、信息化等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国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医疗机构,配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牵头作用,引领区域医学技术发展,带动提升县域医疗中心医疗服务能力

  《方案》明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原则上是从省辖市及非驻郑省直三级医疗机构中选择基础较好的,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基本接近设置标准的疾病专业类别进行建设。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择优推荐1~3个专业的建设主体单位(每个专业只允许推荐一个),形成推荐报告,并制定专业建设方案。非驻郑省直医疗机构由所在省辖市统筹推荐上报。已取得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河南省医学中心建设主体单位的医疗机构不再申报。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每3年需进行一次届满复审。对未通过复审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且再次复审仍不达标的,将取消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资格、撤牌并通报当地政府,建设主体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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