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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治水”保护不了莫高窟 | 长城评论

“九龙治水”保护不了莫高窟 | 长城评论
2020年12月03日 18:22 长城网

  原标题:“九龙治水”保护不了莫高窟 | 长城评论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西蒙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其中,敦煌莫高窟的案例得到了外界的高度关注,这也再次让我们意识到保护文物的极端重要性。

甘肃检察机关与该省三级文物部门、敦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敦煌三危山施工现场查看情况。图片来源:央广网甘肃检察机关与该省三级文物部门、敦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敦煌三危山施工现场查看情况。图片来源:央广网

  这起被称为“莫高窟遭炸山采石威胁”的案例,有着不少令人痛心的细节。一个是这个“威胁”的持续时间很长。从通报中可以看出:“从1996年起,敦煌市三危山下莫高窟建设控制地带内,敦煌市敦盛石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石料厂违反文物保护禁止性规定,在作业过程中炸山采石,乱挖乱堆,破坏山体形貌”。再一个细节,就是“威胁”的隐患大,破坏力强:当地一些生产作业产生的粉尘,破坏了莫高窟的生态环境,让原本就脆弱的莫高窟古建筑面临被破坏的风险。而且,这也污染了当地的空气,对民众乃至游客的身体健康都构成了极大威胁。

  之前,文物保护大多由文化部门发起号召,经过舆论引导与教育宣传,尽量让更多人形成保护古文物、古建筑的意识。但目前来看,光靠单方面的举措并不能产生令人如意的结果,动用法律监管的手段,多管齐下,多面举措共同发力,才能让上面的案件不再重演。

  如今,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敦煌莫高窟行政公益诉讼案,已经成为最高检公布的重要案件,这也说明国家已经对保护重点文物与古建筑,下了很大的决心,并决定联动法律与文化部门,一起来扫除文保路上的诸多障碍。

  这次检察机关将问题的矛头直指“多头监管”的现象——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解决一些部门各自为战、互相扯皮的现状,尤其是要改变一些职能部门不负责任的问题。事实上,只有解决了“多头监管”的问题,才能将责任落实到人,由监管压实责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厘清职能,全面履职,解决“九龙治水”难题。

  从此案来看,最大的障碍就是个别石料厂对莫高窟构成的威胁。因此,今年3月,由敦煌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敦煌市三危山下石料厂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年底之前石料厂彻底停工停产,还要完成拆除搬迁和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恢复治理。虽然这是典型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但在当前的形势下,这也是一个“无奈之举”。对于那些还未被破坏的文物周边的环境,我们当然要在最大程度上做好预防工作,但对莫高窟这种已经面临较长时间恶劣环境威胁的古建筑与文物来说,努力挽回损失,尽可能地做好补救工作,依然是“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此事给我们的启发,不只在于要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对古文物与建筑的保护意识,更在于从立法、司法等多层面加强文物保护的联动工作。一方面可以纠正一些人心中对文物保护较为淡漠的法治观念——比如那些随意“碰触”文物却自以为“好玩”的行为,那些得意洋洋地在古建筑上乱刻乱画的行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还可以让更多文物与古建筑纳入法律的保护范畴,包括那些还没有被文保部门保护起来的古墓葬、古建筑等,它们或许藏在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或置身于房地产开发的规划格局内。

  敦煌莫高窟只是中国为数众多的古建筑与文物之一,但那些还未被舆论广泛关注的历史文化遗产,也依然值得我们用心保护。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漫长的事业,从现状来看,要做好这个事业,依然任重而道远。

敦煌市莫高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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