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将强化反垄断问题,滴滴优步合并案再被关注
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的反垄断调查再次被关注。
监管层对“反垄断”问题的重视,也让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的反垄断调查再次被关注。
12月24日,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快消除跨区域制度性障碍,完善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运输等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破除隐性壁垒。加强运行监测,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明年将深化巡游出租车价格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而在12月17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呼吁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
信函中提及,12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传递出市场将严格依法监管的重要信号。
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虽然已过去四年,但是在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方面仍具有典型意义。滴滴不仅在经营者集中时未依法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而且从合并至今四年多的情况来看,滴滴出行涉嫌触及《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市场支配地位持续巩固、涉嫌存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行业垄断等方面。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秘书长葛磊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滴滴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则是存在非法运营的情况,包括给一些没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进行派单。例如在去年7月到9月,仅仅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就连续对滴滴开出了100张行政处罚书。二则是滴滴通过花小猪平台上一些非法运营的车辆和人员在三四线城市抢占正规巡游车和正规网约车的市场。三则,滴滴早年通过补贴抢占市场,达到一定份额后逐渐提高司机的提成比例。”
葛磊同时表示,下一步也准备继续致函国务院办公厅,呼吁加强对出行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和查处。
截至发稿,滴滴尚未回应。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褚霞律师表示,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再次致函呼吁继续进行对滴滴优步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一方面反映了行业、市场对滴滴在其逐步发展中已然形成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并可能利用其市场地位和能力限制竞争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增强了我国反垄断执法的信心。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也表示,滴滴在整个发展过程中确实会涉及到“垄断”的问题,尤其是在并购优步之后,从事实层面上可能已经构成了垄断。
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收购优步中国的全部资产。8月2日,交易双方履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交割。商务部在2016年9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案此前未向商务部申报。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依法进行调查。
此后商务部多次约谈滴滴,但这一调查尚未得出最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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