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垃圾分类,如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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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20多天,条例要求小区内生活垃圾应做好分类,但在本市一些小区里,仍存在垃圾桶设置不全、居民垃圾混投、垃圾混运的情况——
上图设置了分类垃圾桶,还是有人混投垃圾。
南开区凯兴天宝公寓南区,只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垃圾桶,没有设置分类垃圾桶。河东区华康里垃圾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全。
市民赵先生 杨先生
我们是红桥区隆春里小区、南开区颂禹里小区的居民,小区内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混投问题仍比较普遍。
市民李女士 王女士
我向贵报和《政民零距离》栏目反映,我是西青区中北镇枫桥园小区的居民,小区设置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垃圾桶,但清运垃圾车却将三种垃圾混在一起清运走。
市民李先生
凯兴天宝公寓 华康里小区
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全
12月19日10时左右,一路记者来到南开区凯兴天宝公寓南区看到,几乎每个楼门前都放置了标有“不可回收物”和“可回收物”两个垃圾桶。记者在小区内走了一圈儿,也没有找到其他种类的垃圾桶。记者了解,按照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反映人赵先生说,条例实施后,小区内垃圾桶没有更换,居民无法根据条例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12月22日13时许,另一路记者来到河东区华康里小区,小区内大部分的垃圾桶都是绿色的,其中只有小部分垃圾桶上贴着“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字样,其他垃圾桶上没有分类标签和标志。一些居民提着垃圾出来,都是整袋直接投进垃圾桶内。
针对这两个问题,记者先后采访了南开区城管委垃圾分类办和红桥区城管委环卫科,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对于小区内的垃圾分类问题,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属于城市居住区的,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记者可以联系物业公司或居委会。
记者随后联系了负责凯兴天宝公寓物业工作的天津市凯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凯兴天宝公寓的分类垃圾桶还不完善,小区里很快就会配备分类垃圾桶,届时他们也会在小区内加大宣传。
12月22日14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华康里居委会,居委会主任说,华康里目前正在进行旧楼改造,小区内一些设施比较混乱。她会向上级汇报,尽快给小区配备好分类垃圾桶。
颂禹里小区 隆春里小区
垃圾混投现象仍较为普遍
12月19日11时许,一路记者来到南开区颂禹里小区,转了一圈后,发现小区的分类垃圾桶设置较为完善,但是居民混投垃圾的情况挺严重,很多垃圾箱内都是整袋的未经分类的垃圾。厨余垃圾桶内有旧衣服、一次性纸杯、餐盒、塑料袋、装修材料等垃圾。
12月19日13时左右,另一路记者来到红桥区隆春里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大部分垃圾桶内的垃圾都未进行分类。厨余垃圾桶内有大量塑料袋、泡沫纸、一次性纸杯、餐盒等垃圾。
记者联系了颂禹里居委会,居委会主任说,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暂停了一段时间,之后又逐步恢复了。对于一些居民不按分类乱丢垃圾的情况,他们后续会组织宣传活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12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红桥区隆春里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目前处于新老物业公司交接阶段。他们曾多次提醒过现物业公司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引导工作,等新物业公司接管后,会做好该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
中北镇枫桥园小区
清运垃圾时还是混运
12月23日7时许,一路记者来到西青区中北镇枫桥园小区,小区内每个垃圾桶放置点都配备了标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的三种分类垃圾桶。8时左右,一辆车身印有“其他垃圾收运车”的车辆开始对各个楼门前的分类垃圾桶进行清运。记者跟随观察发现,该车并没有按照分类垃圾桶进行垃圾分类清运,而是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全部倾倒在垃圾运输车中。一位居民说,这样清运垃圾,居民做不做垃圾分类,还有什么意义。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内的天津市阳光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枫桥园物业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为了积极响应《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9月份他们特意购置了新型的垃圾清运车,起初一直坚持将小区的垃圾进行分类清运,但近期由于居民在丢弃垃圾时没有进行分类,所以他们在清运时也没有及时分类,改为了混运垃圾。他们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会立刻进行整改,恢复垃圾分类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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