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率市场迎重大调整!四大行定存利率最高3.25% 专家称不应过度解读为“降息”
央广网北京6月22日消息(记者 于琦)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正迎来重大变化。
记者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微信公众号获悉,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这意味着,调整之前,是“基准利率×倍数”,调整之后,则是“基准利率+基点”,同时不同类型的银行又设置了不同的上限加点数。
对于调整的原因,利率自律机制在文中解释称,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
“此前通过整数倍的方式确定短端和长端利率,会造成利率期限的扭曲。例如在短端利率应该上升的情况下,由于采用倍数定价,如果抬高倍数,会导致上限的高估,长端利率也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结果是压低了短期利率上限,抬高了长期利率上限。”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分析称,因此,在改为加点报价后,两端利率会向中间位置回归。
6月21日是存款利率定价改革的首日,四大行定存利率均出现调整。一年期及以上的存款利率普遍下调,半年及以内的短期利率则有小幅上升。调整后,定存利率最高3.25%,大额存单利率最高3.35%。
有人将此次存款利率上限确定方式的变化解读为变相降息。但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研报中则指出,该政策应更多属于机制的理顺,属于“小步慢走”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会对部分负债业务定价形成影响,但主要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大体稳定,不宜做出将其视为“降息”的过度解读。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称,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
新方案实施后的实际影响有几何?“新的存款利率定价机制实施后,预计银行综合吸存成本将出现小幅下行,银行负债端制约减弱将进一步打开利率下行空间,债券性价比会随着长端存款吸引力下降而提升。”中金固收研究团队的报告称,“长端存款利率下降,其自身性价比会有所回落,机构可能会转向买入同业存单或其他流动性更高的利率债。”
而对于储户而言,“如果资产配置中,中长期存款、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较多那么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应平衡好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如果希望获得较高收益那么必须承受较高风险,如果不希望承担较高风险那么应该接受较低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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