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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港市委原常委、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原主任陈平凡受贿一案宣判

浙江龙港市委原常委、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原主任陈平凡受贿一案宣判
2021年10月14日 19:45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浙江龙港市委原常委、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原主任陈平凡受贿一案宣判

  中新网温州10月14日电(范宇斌 洪叶)14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龙港市委原常委、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原主任陈平凡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平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陈平凡利用担任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镇长、龙港镇镇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报批或承包、工程款结算、活动经费赞助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30.86706万元。案发后,涉案受贿赃款已经全部退出。

  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平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陈平凡对其中一笔30余万元款项有索贿情节,酌情从重处罚;犯罪后陈平凡有自首、立功情节,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法庭作出上述判决。(完)

责任编辑:刘德宾

浙江省原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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