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7日讯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提出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和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参保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然而,从部分网络媒体、群众来信来访等反映看,仍有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推诿拒收参保患者、强制患者中途出院、拒绝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长期处方”等,理由是医保总额不足、医保规定住院天数上限、开药天数上限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核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医保部门要么并无此类规定,要么仅仅是照搬了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这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医保部门有必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活动,缓解直至解决此类问题。
根据群众反映以及前期调研情况,本次排查重点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五个问题。五个问题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住院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预算/总额控制不科学不规范且缺乏合理调整机制,以及是否存在对患者住院天数作出具体限制,导致推诿病人、分解住院等情况。二是门诊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用药规定具体天数或金额上限,导致医疗机构不能或不便于开具长期处方。三是医保考核管理精细化方面。是否存在医保直接搬用有关部门管理指标作为医保部门管理指标,如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导致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误认为是医保部门的管理规定。
通知要求自下而上,深入群众,采取座谈走访、信访渠道、舆情监测以及监测监管等多种渠道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精准分析问题,明确问题原因,做到三个明确:明确问题的性质,厘清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如制度上存在不合理限制,相关制度政策不配套不协调等;还是工作层面的问题,如政策不落实、政策执行变样等;或是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欺诈骗保问题。明确问题的层级,厘清是国家或省级还是统筹地区的问题。明确问题的主体,厘清是医保部门的问题,还是其他部门的问题,或是医疗机构执行中的问题。
对于医保部门的问题,属于制度政策的,要立即着手制度政策改革完善;属于工作不落实或执行走样的,要立即整改落实纠偏。属于省级医保部门责任的,省级医保部门要抓紧研究,限时完善政策措施;属于国家医保局责任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属于其他部门或医疗机构的问题,要向社会作好解释,并立即准确向相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建议。属于违法违规甚至欺诈骗保的,要加强基金监管,加大查处曝光力度。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22年12月底前,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具体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1月31日前,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全省情况,形成全省排查和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整改情况报告。2023年2月底前,国家医保局开展工作督导和调度,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各地排查及整改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有突出成效的地区予以表扬和肯定,对未解决实际问题、走过场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