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12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了2023江苏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九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西点坊因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生产蛋糕被罚款5000元。
案例详细信息显示,2023年7月7日,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某西点坊进行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有金箔修饰蛋糕样品展示,且发现有用于盛放装饰金箔的瓶子,其标签上标明“适用范围:仅供装饰,不可食用”。经查,当事人确认蛋糕表面金色物质为装饰金箔,共售出“金箔蛋糕”1个,货值金额199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2023年8月8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发出后,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店内现场检查,已无“金箔蛋糕”在售。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金银箔粉既不会提升口感和香味,也没有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过量还会加重肠胃负担,对肠道黏膜造成伤害,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