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小方去年租住了一套一居室,目前租期还有五个月才到期,但近日他接到房东通知说这套房子已经出售了,这几天就会办理过户手续,让他尽快搬离,剩下几个月的房租会退给他。
小方表示,事发突然,短期内他难以找到合适的租赁房源。他想知道的是,在租房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这种让他即刻搬离的做法合理吗?
解答:
对此,麦田房产专业人士表示,上述房东的做法并不合理,违反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子出租期间,即使房东要卖房,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户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
由此来看,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下,房东没有强制清退租户的权利。对于小方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衡量是否同意提前解约,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提出合理诉求,与房东协商违约金,尽量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