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云南一烈士陵园多人在墓前跳广场舞,引发广泛关注。这样的行为不仅逾越了公共场所的基本规范,也冒犯了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的情感。目前当地如何回应?烈士陵园变身广场舞场并非这一次,为何此类事件屡禁不止?我国相关法律有何规定?
云南威信通报“一烈士陵园多人在墓碑前跳广场舞”:属实,坚决整改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红军烈士陵园墓碑前多人跳广场舞引发公众关注。
视频来源:我们视频
9月6日,威信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连夜核查,网传情况属实,暴露出陵园工作人员制止不及时、劝导不到位等问题。威信县已成立工作组进行坚决整改,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结合该烈士陵园开放式特点,将保护区、管控区再次进行明确划分,制作设置提示牌,加强日常巡查劝导,并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9月5日,威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回应,视频拍摄地确为扎西红军烈士陵园,该工作人员介绍,此烈士陵园为开放式陵园,居民有时会在里面的一个广场上跳舞,但一般不会到墓碑前跳,管理人员若看到类似情况,一般会劝离。
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现象深感无奈,因为是开放式陵园,早7点工作人员上班前,总有人在此跳舞,看到就会劝离。他们每天都在努力规劝跳舞的群众离开陵园,但效果甚微。工作人员透露,陵园作为开放式场所,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正计划制作提示牌以进一步提醒公众保持陵园肃静。必要时报警处理。
扎西红军烈士陵园位于威信县扎西镇龙井社区老街居民小组,占地面积46700平方米。扎西红军烈士陵园是为了缅怀中央红军、红军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及云南游击支队英勇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纪念建筑物。前身为扎西红军烈士纪念碑,1977年8月奠基,1978年8月正式落成。1984年12月,威信县人民政府以扎西红军烈士纪念碑为中心,动工修建扎西红军烈士陵园。
1988年7月,扎西红军烈士陵园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1995年1月,被国家民政部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烈士陵园变身广场舞场地 并不是第一次
烈士陵园变身广场舞场,不止威信县扎西红军烈士陵园一处,新京报客户端通过梳理发现,不少地方都出现过类似情况↓↓↓
郑州市烈士陵园
园区曾发公告禁止在陵园周围跳广场舞
2017年7月,郑州市烈士陵园门前,数十位市民在跳广场舞。此举一时间在网上引发争论。该陵园保安表示,除恶劣天气外,一些附近市民每晚都会在烈士陵园门口广场聚集跳舞,音乐此起彼伏。为此,郑州烈士陵园曾专门发布公告,禁止在陵园周围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上海龙华烈士陵园
当地民政局:禁止过度文娱活动
2018年,有上海市民反映,多支民间团队无视明文规定,在上海龙华烈士陵园内进行跳舞、唱歌、演奏等娱乐活动,十分不妥。对此,龙华烈士陵园多次劝阻相关团队,不少市民也多次反映、要求予以整改,但效果不甚理想。
为让龙华烈士陵园恢复应有的庄严、肃穆、和谐、有序,上海市民政局和徐汇区有关方面表示,在园区内全天禁止过度娱乐化的文娱活动;在核心祭扫区域(甬道、纪念碑广场、墓区、遗址保护区等),禁止开展与弘扬缅怀英烈精神无关的活动。
徐汇区方面表示,将设法对龙华烈士陵园周边区域进行梳理,并作合理调整,力争配套供给周边居民更多适宜的文娱活动场地或方式。
龙华烈士陵园相关负责人说,未来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向市民、青少年传播红色文化,进一步弘扬缅怀先烈、敬仰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武汉施洋烈士陵园
设有通告牌 但园方没有执法权只能提醒
2020年9月,有网友爆料,武汉施洋烈士陵园前,有不少人在跳广场舞。而陵园早在2018年就发通告禁止在陵园内开展广场舞、交谊舞活动。施洋烈士陵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陵园内立有通告牌,显示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园内开展广场舞、交谊舞活动。但是由于周边锻炼场地有限,陵园地处市中心且没有围墙,附近居民就习惯来这里跳广场舞。
没有执法权的园方,只能逐步减少跳广场舞市民的活动,要求他们必须在晚上9点前结束,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此后,园方除了继续加强巡视、提醒群众调低音乐外放音量之外,还在考虑修建围墙。
近年来,烈士陵园场所跳广场舞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网友表示对该事件也表示无法理解↓
那么无论是广场上还是墓碑前,烈士陵园这样的场所是否能跳广场舞,我国这些法律条文早已说得非常明确: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九条也有规定: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随意占用烈士陵园周边地区大跳广场舞,不仅在观感上不和谐,而且事实上也是一种涉嫌滋扰烈士陵园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要面临相应处罚。
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中强调,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
【评论】
烈士陵园墓前跳广场舞,还有没有点敬畏之心!
广场舞怎么跳,在哪里跳,边界感和底线在哪里?光明网对此类事件曾发表评论,大爷大妈“没地方跳舞”和“乱占地方跳舞”之间,构不成理直气壮的因果关系。公共场所的聚众行为,自是有边界的。真为了跳舞的大爷大妈们好,就该在原则的是非问题上保有底线的态度。在规则面前,年长没有豁免权。别说烈士陵园跳广场舞,就是私家坟地,恐怕主人也接受不了一群路人在旁边嗨上云霄。
云南的这一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的深深谴责:一点敬畏之心都没有↓↓↓
作为缅怀英烈、寄托哀思的庄严场所,心存敬畏、保持烈士陵园的肃穆与宁静,本该是基本常识。而在烈士陵园内集体跳舞,尤其还紧挨着陵墓跳舞,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这样的行为不仅逾越了公共场所的基本规范,也冒犯了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的情感。
跳舞得分场合,陵园与普通公园广场所代表的意义有着相当明显的区别,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如果说,在一座陵园之内,一边竖立的是庄严肃穆的烈士陵墓,但陵墓的前面却有一群人跳着广场舞,这样的反差令人难以接受。
要知道,在陵园内保持对逝者的敬畏之心,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基本礼仪。而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的做法,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也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当然,在烈士陵园跳舞之所以屡禁不止,可能确实也是因为,当地居民缺少集体锻炼的公共场所。虽然这并非上述人群在烈士陵园墓前跳舞的正当理由,但如果存在这种现实挑战,当地或许也该直面问题,疏堵结合,开辟、规划合适的公共活动场所,及时疏解居民的现实需求。
总而言之,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该发生在烈士陵园墓前跳广场舞的荒诞行为。当地应该汲取此事的教训,加强烈士陵园日常管理维护,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详情>>>
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网、光明网、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云南扎西干部学院官网、新京报
编辑 常江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