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山东一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有新进展。10月15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审第四次开庭,至18日,审理已持续4日。新京报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处获悉,公诉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证据,被告人高丙芳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合议庭成员回避申请,被法院驳回。10月18日,庭审仍在继续。
新京报此前报道,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此次刑事诉讼的另外两名被告人为分包工程的米某某和雇用上述75名农民工的包工头陈某某,被控罪名同为虚假诉讼罪。
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他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结清了工资。后来为了方便讨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以农名工的名义起诉了工程总承包企业。公诉人认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米某某、陈某某经共谋,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
此前庭审中,米某某和陈某某认罪认罚,高丙芳未认罪。米陈二人称炮制虚假诉讼行为是受高丙芳指使,而高丙芳则坚称,自己代理农民工讨薪诉讼期间,对米某某已结清农民工工资不知情,直到二审判决之后的执行阶段,她才得知实情。
4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此后,高丙芳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米某某和陈某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此次庭审,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审。
一名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次庭审中公诉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证据。此前庭审中,高丙芳对一段对自己不利的录音证据提出质疑,此次提出的新证据系对上述录音的补充调查。高丙芳及其辩护人在质证环节指出,上述新证据证明另两名被告人此前针对该录音的供词不实,公诉人认可了这一说法。
据知情人介绍,此次开庭,高丙芳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多份合议庭成员回避申请,理由包括审判长及其他合议庭成员与高丙芳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等,上述理由未获法院认可,申请被驳回。
编辑 彭冲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