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未成年人甲某用其监护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并充值巨款,监护人发现后要求退款遭平台拒绝后起诉平台所在科技公司,科技公司退还甲某的部分充值款项。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年仅11岁的甲某2个月内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连麦”APP中共充值1万余元,并兑换为平台礼物分多次赠送给平台内好友。甲某的监护人发现后,对甲某的充值及赠送礼物行为不予追认,诉至法院。某科技公司辩称,甲某进行充值的账号注册人为甲某监护人,无法证明充值行为由甲某做出,且甲某充值兑换的礼物已经被全部消耗,某科技公司已经完整履行了服务内容,也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开发了“未成年人模式”,甲某的行为系其监护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某科技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连麦”APP中通过打造个性化主题聊天室,吸引用户在线连麦聊天、唱歌、交友,成为深受年轻人追捧的新型社交APP。该APP外观设置为“二次元”风格,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较强吸引力。在聊天室页面功能按键中,“送礼物”按钮标识显著,用户可以轻易发起送礼物,无须进行实名认证,仅在提取礼物收益时才需要实名认证。该“连麦”APP虽然设置了“未成年人模式”,但模式开启后,一直停留在“未成年人模式”设置界面,无返回、继续使用等其他选项,只有点击关闭“未成年人模式”才能继续使用。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运营的“连麦”APP在界面设置、内容提供上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大吸引力,在可以轻易发起充值等网络消费行为的情况下,该APP应当依法依规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建立配套未成年人身份识别机制,但该APP“未成年人模式”虚假设置,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形同虚设,某科技公司应当为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承担责任。
此外,甲某的监护人对甲某疏于管教,导致甲某长时间使用该APP,发生多笔充值交易,甲某的监护人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依法判决某科技公司退还甲某的部分充值款项。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经二审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当庭和解,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