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12日,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2期),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等21类食品414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13批次。
通告显示,标称杭州同福永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福永”杭州香醋(330ml/瓶,2024/1/17),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杭州同福永酿酒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公司官网资料,杭州同福永酿酒有限公司是创建于1890年的百年老字号酿造企业,前身是“同福永”官酱园。该公司是浙江杭州地区重点酿造企业,经营黄酒、白酒、塘栖枇杷酒、米醋及酱油,曾获得中国农产品品牌博览会优质农产品金奖,被评为浙江省老字号、杭州老字号等。
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