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维尔海淀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涉价格欺诈被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11月19日北京维尔海淀口腔医院在其运营的大众点评店铺“维尔口腔医院紫竹桥分院”团购列表中销售的“全口涂氟¥47原价¥500”“种牙方案设计¥1原价¥400”的2款产品,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并且自上线销售时就以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价格促销,进行价格比较前无成交记录,即被比较价格无依据。北京维尔海淀口腔医院在其运营的大众点评店铺亦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信息链接标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公布)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
据天眼查,北京维尔海淀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维尔海淀口腔医院) ,成立于2016年。法人代表刘志杰同时担任包括中科领军 (北京) 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曾用名:北京魏公村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在内的多家口腔医疗机构法人代表。2018年5月17日,北京维尔海淀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未按照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被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