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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巧立收费名目 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9:05  国际在线

  

银行巧立收费名目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图)

  在目前信贷额度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贷款利率水涨船高是众所周知的。可是,在贷款利率上涨之外,记者调查发现最近银行还在巧立“账户管理费”、“服务费”“融资顾问费”和“信贷安排费”等各种收费名目,变相再度提高贷款成本。在新的银行收费服务管理条例迟迟没有出台的时候,这种变相收费尚无法规指引,但不可否认的是,利率叠加费用后,贷款成本已直逼高利贷水平,银行收费再度引发了很多贷款人的质疑。

  案例

  宣称7.6%的利率

  加收管理费后一年贷款成本达15%

  昨日,微博上一则消息使银行贷款中的中间业务变相收费浮出了水面。“我去平安银行办理小额无担保无抵押贷款,3年期12万。我看到银行广告审核快、利率低才去办的。但银行告知除了收7.6%的利息,还要每月收0.69%资产管理费,加起来年利率要15%以上了。”某媒体人士在网上的爆料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昨日以贷款者身份到平安银行咨询,记者从工作人员拿出的书面说明中看到,银行明确列出了管理费和利率两栏,根据贷款金额的不同和贷款人的职业情况每月收取0.49%至0.89%不等的管理费。平安银行专门做小额贷款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小额个人贷款一类是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基本条件是月收入6000元以上,最高可贷月收入的14倍。如果贷款人是属于公务员、垄断性国企、公益性事业单位、金融业上市公司员工,则属于优良职业客户,一类贷款客户的年息按照银行一年基准利率上调20%,即7.98%,再加上每个月的管理费率0.49%,一年下来利率为10.13%。如果不是优良职业客户,则利率相应提高,一年利率在14%左右。

  而对于私营企业主的自雇人士,年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调50%,即9.84%,账户管理费率为0.89%,并且仅限于一年期贷款。同样以10万元为例,月还本付息为3219元,账户管理费为890元。记者算了一笔账,9.84%的年化利率再加上每月0.89%的管理费,折合年成本将超过20%,而按照目前央行规定的三年期贷款利率6.65%计算,年化利率若超过26.56%即属高利贷,目前这个成本已经接近高利贷水平。

  平安银行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提取风险管理费是无抵押贷款的特点。不过,最终的费用还和两个因素相关。另外,如果客户要求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此外另加收剩余本金的5%作为违约金。

  调查

  应对中间业务收入考核

  大部分银行变着法子提高利率

  实际上,这种变相收取贷款费用的情况并不是一家银行独有。记者昨日到市内多家银行调查,发现包括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行都有这种对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收取各种名目费用的情况。

  “现在大部分银行都要考核中间业务收入,因此也会对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贷款项目收取一笔中间业务收费,至于这笔费用是以什么名义收取的就不确定,我们行是叫‘服务费’或者是‘融资顾问费’。”某个人业务最多的国有银行广州市内网点个贷业务员昨日对本报记者说。

  他透露,以前该行只有对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收取“服务费用”,但是由于今年信贷紧张,也开始对消费贷款收了,“费用给得多的客户就先发放贷款呗。业内基本都是这样操作的。”据其介绍,该国有银行目前会收取贷款金额1.25%—3.125%的费用,“一般是2.5%,根据客户资质来上下浮动这一比例。”记者算了一下,该行虽然对外宣称消费贷款只上浮10%,也就是7.315%,但是加上2.5%的费率,成本也超过9.5%。

  “是这样的,由于现在我们要考核中间业务收入,所以要将部分利息转嫁为‘信贷安排费’。譬如原本要上浮30%,但现在我们只要上浮20%,外加一个点的信贷安排费,但实质上没有很大的变化。”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某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而记者调查发现,其他银行情况也基本类似,建设银行广州分行的一位客服员工说,消费贷款一到三年期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到7.31%,并一次性收取2%的服务费。

  广发银行广州天河分行的一位客服人员也表示,消费贷款有两个项目,如果有房屋抵押,利率大概在8.06%左右,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是没有房屋进行抵押的信用贷款,通过信贷部门的审核之后,按照年利率7.315%计算,此外每月需要收取0.5%的帐户管理费用,折合后年利率为13.315%。

  此外,记者还向做小额消费贷款比较多的渣打、东亚和花旗三家外资银行咨询过。这三家外资行不约而同也表示会对消费贷款收取管理费用。

  其中,渣打银行广州分行客户经理称,月收入1万元左右的客户可贷到8万到10万,三年贷款年限届满时,要向客户收取0.69%的管理费和7.9%至9.9%的年利息。花旗银行广州分行目前没有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但是在上海,在8.8%基准利率计息基准上,再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上下浮动15%。此外,要收取账户管理费用。而东亚银行也是以年利率8.8%计息,最高上浮20%的利率,另外收取0.23%每个月的管理费。10万元每个月要还8818元,此外每个月的账户管理费是230多元,加起来差不多是9000多元。

  分析

  银行是否存在集体违规难界定

  合理性受到普遍质疑

  昨日记者就此情况向广东相关监管部门咨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一笔贷款另外收取资产管理费用理应是违规的。“贷款除了利息以外,银行按规定是不应该收取其他费用的。”不过,该负责人强调,“按照我的理解,这是不合规的做法。但是未经法律专家认定。”

  不过,还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在酝酿中的银行收费服务管理条例一直没有出台,贷款业务过程中收取各种费用是否违规还是个灰色地带,其中利率和费率相加超出了四倍标准利率的合法上限是否违规,也难下判断。

  昨日南方日报记者还专门咨询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系主任陆军。陆军表示,央行对于利率上限是有规定的,但是目前监管部门好像没有明确的指引规定不得对贷款业务进行收费。银行收费也一直不透明。估计银行不会集体犯规,应该是研究过才敢收的,但至于合不合理,就另当别论。

  陆军分析指出,估计银行这样做原因之一是想避开目利率上限的控制,资金紧张下议价空间提高。此外,除了利息收入考核外,银行还要满足中间业务收入等综合考核,今年银行利差有所扩大,不排除以此来平衡非利息收入。

  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直接指出,“圈内人都知道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依靠‘变戏法’,但对圈外公众来说,银行收取管理费要提前告知,而且不得随意使用低利率等带有误导性的字眼。”郭田勇表示,若果对外宣称审核快、低利率,客户办理后才得知要支付年利率超过8%的管理费,银行此举至少涉嫌虚假宣传,存在违规行为。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银行在签合同之前就告知有管理费,那样算不上违规,贷款人可以选择不办理。“利率加管理费年费率高,它还是不违规,因为利率还在许可的范围,管理费是要约,你还是可以不接受。”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是强行收取这一笔费用,如上述某大银行,该笔2.5%的服务费必须先交了才能够拿到放款。

  ●相关报道

  发改委公布银行违规收取密码挂失费名单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倩蔚)国家发改委昨日称,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存在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发改委已对其进行查处。其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上个月存在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事实。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收费用退还客户,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今年3月,中国银监会、央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

  发展改革委称,7月1日至5日,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分行、内蒙古分行,中国银行山西分行、宁夏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河北分行、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下属部分营业网点,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及同城支行营业部等18个网点7月1日至14日期间,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下属部分营业网点7月1日至12日期间,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属西宁等25家县级联社7月1日至14日期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7月1日至15日期间,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此外,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对上述三总行的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委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专家指出,上述银行公然违规收取相关费用,损害储户合法利益表明这些金融机构法制观念淡薄,也反映有关部门的查处力度不够有力。如果能够对这些违规行为给予非法收入高达千万元乃至亿元的重罚,恐怕这些银行就不敢将法规视若无物。(黄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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