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展示证据照片
袖口对比
中新网4月11日电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神探狄仁杰》剧本著作权归属东阳荣煊公司,而非原任编剧钱雁秋。《神探》代理律师称不排除继续对数十家仍在播出侵权产品《神断》的单位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责任。
今年4月几乎成为知产案扎堆儿爆发的时节,最近爆出脍炙人口的电视连续剧《神探狄仁杰》(以下称《神探》)制作方东阳荣煊公司成为著作权案和不正当竞争案的受害者,而侵权方则是剧名只差一字的《神断狄仁杰》(以下称《神断》)的制作发行方东阳青雨公司及编剧钱雁秋。
据透露,《神探》第一、二、三部自2004年播出以来广受好评,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电视剧,随后“搭车而上”的《神断》采用了与之基本相同的艺术创作形式,“就连《神断》剧中狄仁杰的服饰都类似,只是袍袖上比《神探》多了一道杠。类似的微小差别都是难以被老百姓正常辨认出的。”《神探》代理律师李志勇说,这种做法是误导观众把两部剧看作有承继关系。
《神断》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付出多年艰辛和资金打造这一品牌剧的东阳荣煊公司权利,也影响了其制作发行《神探》第四部续集,还遗留给社会各方种种混淆,于是《神探》一怒告了《神断》。
据悉,此前钱雁秋曾经以个人名义向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并获得了《神探》剧本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但日前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是:《神探》(第一部)的剧本著作权归东阳荣煊影视公司所有,不归其原任编剧钱雁秋。
据律师爆料,在2011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由钱雁秋、东阳青雨公司制作发行的《神断》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神断》方赔偿《神探》方80万元及公开道歉。
《神探》代理律师李志勇介绍,《神断》不正当竞争案在中国电视剧产业是很鲜有的以法院判决为解决方式的判例,这在文艺作品维权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打个比喻说,一个人做饭是法律允许的,但一个人到别人家未经允许,拿别人的米来做自家饭,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了。
据李律师介绍,《神断》的发行渠道覆盖了十多家电视台及数十家视频网站,当时获知十多家电视台包括中国教育一台、广东、山东、四川、江苏、天津等卫视预告要播放《神断》时,我方都曾给他们发过请求终止播出、停止侵权的公函,但这些单位都未停播。记者发现,截至发稿时止,目前包括百度视频、搜狐、新浪在内的数十家网站,都可以在线观看《神断》。
“《神断》的传播造成了严重混淆,使《神探》损失巨大,下一步不排除对数十家侵权单位提起诉讼的可能。同时申明,现在谁再播出《神断》,谁就是侵权。”李律师表示,“正值著作权法修改稿征求意见之时,应倡导公平竞争,尊重著作权和影视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利,如果违法行为不被追究,起而效仿者肯定多多。权利人保护不了自己的权益,谁还会冒风险创作?”(中新网生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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